6月6日10时40分,漯河市区东山路,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执勤期间发现一辆白色轻型自卸货车后车斗内违法搭载1人,该人员无任何保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随即民警将该车进行拦截。

经查,驾驶员许某某驾驶豫L3***5号轻型自卸货车,为防止车斗内货物掉落,便让同伴坐在货车车厢内。

民警向驾驶员及同乘人员讲解了违法载人的安全隐患,并依法对驾驶员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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