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10日)新西兰政府宣布:

以后在新西兰跟踪别人,

最高可入狱5年!

图片由AI生成

据悉,新西兰政府将加强拟议中的《打击跟踪与骚扰行为刑事立法修正案》,包括扩大入罪条件,将“重复行为”的判定时间范围延长。

根据最新修订版本,若一人在两年内实施两次跟踪或骚扰行为,即可面临最长五年监禁。而此前草案规定的标准为一年内实施三次

新西兰司法部长Paul Goldsmith表示,政府已接受国会司法委员会提出的多项修改建议,该委员会共收到608份书面意见及62份口头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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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

  • 入罪标准由“一年内三次行为”改为“两年内两次行为”;

  • 将“人肉搜索行为”(doxing,即公开受害者的个人信息)纳入“跟踪或骚扰行为”的定义;

  • 明确法院有权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销毁涉案的亲密影像资料

  • 规定被定罪者可被纳入枪械禁令令状(Firearms Prohibition Orders);

  • 澄清量刑中新增加的“加重情节”如何适用于其他罪行;

  • 明确即使罪犯被无罪释放(discharge without conviction),法院仍可对其签发限制令(restraining order)。

“一再骚扰、人肉他人却无法定罪”?

这次法律真改了!

此前有受害人担忧,原版本的定罪门槛过高,反而让跟踪者逃避惩罚,尤其是现行的“刑事骚扰罪”(将被废除)仅需两次行为即可入罪。新法则在门槛上“倒退”。

Goldsmith称,此次修改让法律更加有力,更贴合现实中跟踪行为的表现形式:“新的标准更好地反映了跟踪行为的持续性和间歇性特征,例如有些人在特定日期时会重复骚扰,而这在原标准下无法涵盖。”

他表示,新西兰政府“从第一天起就以受害人为中心”,不能再让跟踪者“长期逃避法律后果”。

Paul Goldsmith. Photo: Waatea News

关于“人肉”行为的定义,NZ司法委员会建议应包括“发布与某人有关、或看似与某人有关、或声称由某人发布的声明或材料”,但前提是行为人知道其行为可能引发恐惧或困扰。

不过,若行为人能证明行为出于合法目的、合理理由,或符合公众利益,则可依法豁免。

新西兰国家党、新西兰行动党和新西兰优先党均支持这些修改。不过,行动党指出,应在保护受害人与避免法院负担之间取得平衡。

行动党党建议警方应“最大限度地使用”已有的书面警告权力,提醒潜在行为人其行为可能构成跟踪。

新西兰司法部示意图。Photo: Nick Reed/ Newstalk ZB

新西兰工党、新西兰绿党和新西兰毛利党也支持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但表示未来仍需进一步修法,重点包括:

  • 限制新西兰警方发出书面警告的权力,避免引发对受害人的报复;

  • 修改对行为人“必须已收到警方通知”的要求,改为“理应知道其行为可能引发恐惧或困扰”;

  • 对被控跟踪行为者自动暂停其持枪执照

  • 设立专门针对跟踪者的康复项目

工党罕见为NZ政府“点赞”:

“更贴近我们的立场!”

新西兰工党表示,新西兰国会迈出了重要一步,朝着提升女性安全的方向推进”。

他们称,NZ政府在“如何界定跟踪行为”这一问题上,进一步接近了工党的立场

跟踪应该被列为犯罪行为,它会让受害者感到极度不安和恐惧,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工党警察事务发言人Ginny Andersen表示。

“NZ司法委员会现已提交修改后的法案报告将‘跟踪’设为一项独立罪行,并采纳了女性权益倡导者和我提出的私人议员法案中的部分建议。”

“其中一项关键修改,是界定‘跟踪’行为的门槛。原本政府版本要求一年内发生三次事件,但受害者支持团体认为这个标准太高。修改后的版本将标准调整为两年内发生两次行为,更贴近我们工党法案提出的定义。”

这是一次积极的进展。它表明,当各政党愿意倾听专家意见并共同协作时,我们可以制定出更有力保护人民的法律。”

“我将继续与倡导者合作,强化对受害者的保护,并确保法律与现实中的跟踪与骚扰行为保持同步,”Andersen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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