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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岗位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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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洞教政〔2019〕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愿意服从分配。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户籍资格等条件。
(四)年龄要求:本科或硕士研究生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户籍要求:温州市区户籍(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洞头区等四区)。
(六)普通话要求:二乙及以上等级。
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一楼(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1号)。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面)、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等材料。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的家庭电话、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联系电话0577-63482326)。
5.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考生弃权的,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6.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在教育局发出缴费通知的两天内完成缴费,逾期缴费的,视为弃权。
7.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方式
(一)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6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地址:昆鹏街道灵秀路666号)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和教育基础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代码为101-104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对象入围面试;岗位报名人数少于5人(含5人)的不淘汰,均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效果、综合素养等。
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安排通知将于2025年7月27日前挂洞头区政府网公告栏中,请考生自行查收,不再另行通知。
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代码101—104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将加试面试。
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考察要求参照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
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在体检、考察、拟聘用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面试成绩未达75分的;
2.在考试中作弊的。
(二)2025年8月10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学科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户籍的落户时间截止至2025年6月1日),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交流)办法> <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 通知》(洞组发〔2025〕11号)等相关规定,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
咨询电话:0577-63482326
附件:
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洞教政〔2019〕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年龄、户籍、学历等条件。
招聘要求
(一)年龄要求
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下列人员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须在2025年6月15日前取得。
(二)户籍要求
温州市户籍(以2025年6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温州市(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详见《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报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洞头区政府网、洞头教育之声、瓯江口实验学校公众号上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16日12:00至6月21日12:00。
报考人员扫下方二维码并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表(见附件)、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毕业证书(高考生源地证明)等相关证明制作成一个PDF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月16日9:00后开启)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若需要补充材料,招聘单位在审核规定时间内通过电话联系报考人员补充提交。请保持手机畅通。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6月23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洞头区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三)缴费确认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每科50元。考生需在教育局发出缴费通知的两天内完成缴费,逾期缴费的,视为弃权。
(四)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
岗位开考比例(岗位需求数和缴费确认人数之比)为1:3,不足上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需求数,退还考试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洞头政府网(点击进入)“招聘考录”予以公布。
(五)笔试(满分100分)
时间:2025年6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地址:昆鹏街道灵秀路666号)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和教育基础等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代码为101-105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科招聘计划数1:5的对象进入资格复审;岗位报名人数少于1:5的不淘汰,均进入资格复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洞头区政府网“招聘考录”予以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名的《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25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还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须所在院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但最迟须在2025年8月10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形式,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效果、综合素养等。
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安排通知将于2025年7月27日前挂洞头区政府网(点击进入)“招聘考录”中,请考生自行查收,不再另行通知。
(八)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代码101—105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将加试面试。
(九)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考察要求参照招录公务员规定执行。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在体检、考察、拟聘用中发现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的,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相关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面试成绩未达75分的;
2.在考试中作弊的。
(二)2025年8月10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学科规定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聘用人员为洞头区事业编制,享受温州海经区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待遇和政策。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瓯江口实验学校工作至少5年。
咨询电话
0577-63482326(洞头区教育局政工科)
0577-86988708,18367705725(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
附件:
2025年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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