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6月9日消息,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意见从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等方面作出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在“健全保障改善民生”部分提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可见,公益慈善事业是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善达君认为,这份文件虽然没有提到“公益慈善”,但对社会组织来说,却意义重大,需要格外关注。

首先,大家要注意“公平、均衡、普惠、可及”这四个关键词,其实暗示了国家民生工作的短板——当前服务存在城乡差异、群体覆盖不全、服务质量不均等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清醒的认知。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四个关键词也是社会组织开展行动的四大原则,要求社会组织在开发和设计公益项目时,在服务覆盖、资源分配、服务模式上要更加注重这些维度

其次,大家也会注意到,意见部署的领域,如:帮扶困难群体、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促进就业创业、发展社区服务等,与社会组织长期耕耘的领域高度重叠,意味着在这些领域的社会服务需求将被更明确地提出,政府资源投入和社会关注度将提升。

在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背景下,群众需求呈现多元化、个性化特征,这要求社会组织必须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在细分领域深耕细作。特别是在"一老一小"服务、特殊群体关爱、社区服务等政府公共服务尚未完全覆盖的领域,社会组织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文件带来的机遇显而易见。一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社会关注度提升,资源链接渠道拓宽,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资源短缺问题。

但是,机遇总是与挑战并存。社会组织必须清醒认识到,要抓住这次发展机遇,必须苦练内功,提升专业能力。

具体而言,社会组织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聚焦“急难愁盼”,精准识别需求,明确服务对象和要达成的目标;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比如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三是注重服务成果,项目一定要满足需求,使服务对象有变化有收益;四是深化政社协同,主动对接政府资源,形成优势互补。

当前,我国正处于民生建设的关键时期,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应当以这份文件为契机,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国家民生建设新篇章中扮演更加关键和亮眼的角色。

作为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应该迅速组织团队学习文件,对照自身定位,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

转载:善达网

编 辑: 杜 雪

校稿: 王 婷

审核:胡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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