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一世不愿授封新贵族,似乎是出于维持贵族作为一个古老的或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社会等级的意图。

而且,作为都铎王朝在封授贵族问题上的吝惜的弥补,在贵族地产的分配上,都铎王朝表现出他们的慷慨。

这些财产部分来自16世纪30,40年代修道院及其附属小教堂的解散,部分来自15世纪晚期国王对显贵家产的吞并。

通过没收、吞并显贵的家产只提供了有限的数量,因为没收的地产通常会归还。

封授贵族的数量之少同样说明问题。

作为一项谨慎的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国王地位相对强大的结果。

这也是精英集团内部权力平衡转移的结果,即从国王启用传统的贵族顾问,向只有经过国王同意才一能够获得国王身边地位的顾问转移,他们代表的是国王的权威,而不是来自土地或爵位。

虽说剥夺爵位是都铎诸王惩治贵族的严厉手段,但很少有因为国王的旨意而灭绝的显贵家族。

被亨利七世剥夺爵位的9个贵族中有6个恢复了爵位。

亨利八世时期被剥夺爵位的贵族中,大多数最终恢复了爵位,但主要是在他的子女爱德华和玛丽(MaryI,1553-1558年在位)统治时期恢复的。

当然,早期都铎王朝的倾向不是全部恢复爵位和地产。

«——【·亨利七世·】——»

亨利七世统治时期被剥夺了爵位和地产的5个人当中,只有1个人获得了全部恢复。

亨利八世统治时期,1521年被剥夺爵位和地产的斯塔福德家族受到的惩罚是很严厉的,这个家族再没有恢复其大量的地产和公爵爵位;

被剥夺了财产的菲茨杰拉德家族和考特尼家族,也没有恢复其全部的家产。

不过这三个家族都设法逃过了国王的打击,成为拥有广裹地产和贵族爵位的地方显贵。

国王对地方显贵并不是一味地压制、打击,而是恩威并用,恩宠有加。

这种恩宠主要体现在:宽恕背叛的家族、允许通过联姻实现家族的合并、建立新的家族、授予显贵独立于王室政府系统或官方控制的权力。

失宠的显贵的再度崛起是不断重复的常事。

正是国王的宽恕政策,使得一些显贵家族不顾遭到处决的惩罚的危险,一次又一次地背叛,一次又一次地重新崛起成为大地主和上层贵族。

诺森伯兰伯爵帕西家族,在16世纪(1537,1569)两次被打倒,每一次都遭到了没收家产的惩罚,但每次都重新崛起成为一个显贵家族。

都铎诸王从未怀疑过贵族的重要性,也从未想到要抛弃贵族的支持进行统治。

他们增加了贵族的数目,强调贵族的传统作用。

“在等级社会里,国王需要贵族,贵族也需要国王。但是,国王需要的是贵族阶层,而不是单个贵族。”

正因如此虽然国王会毫不留情地惩罚反叛的贵族,但他们不会坐视贵族阶层的衰败。

在贵族阶层中,确实存在旧贵族看不起新贵族的现象。

1621年旧贵族对新贵族的鄙夷强烈地爆发出来:阿伦德尔公开嘲笑斯潘塞的祖先。

而且,在出身于家世久远的骑士家族的新贵族和出身低微的新贵族间,也存在着嫉妒。

当迪格比勋爵把米德尔塞克斯伯爵莱昂内尔·克兰菲尔德称作“傲慢的商人”时,这种嫉妒公开表达了出来。

大批贵族,尤其是拥有古老爵位的贵族,被乔治·威利尔斯接连升为侯爵和公爵激怒了。

这种情绪在17世纪20年代又因为沃尔西和摄政王萨莫塞特的专权而进一步激化,一大群贵族强烈反对国王的政策和国王的宠臣。

虽说旧贵族对新贵族颇有微词,虽说世家贵族会发现难以接受新贵族成为他们的同级或上级,可是,参加授爵仪式、看到新贵族进入上院的贵族都在欢庆贵族阶层的权力和声望的加强。

毕竟新贵族的加入给贵族阶层带来了新鲜血液,况且新贵族急于接受既有的观念与行为规范,忘掉他们原来的出身,另外,每个贵族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成为旧贵族。

«——【·英国贵族的封授范围·】——»

共同的地位、共同的命运将他们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英国贵族的封授范围较为狭窄,在18世纪晚期以前,新贵族爵位的授予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那些有幸得以受封为贵族、进入“蓝血阶级”。

限于王室成员、宫廷宠幸、政府要员、高级军官、政党骨干等,一般人是无望有此幸运的。

在有幸成为贵族的人中,最大的一个群体是由于为国效力而被封为贵族的人。

这些人或以丰富的治国辅弼之才、或以狂热的王权至上理论、或以精明的理财技能、或以赫赫战功而被君王所看中,从而被封为贵族。

另一个群体—不完全排除第一个群体中的人—由贵族的儿子、那些通过婚姻进入以一前曾经有过爵位的家族而获得拥有爵位要求的人、爱尔兰贵族和旧土地家族的从男爵组成。

对所有这些人来说,升入贵族行列只是一小步的事。

在他们当中没有曾经积极从事贸易者,在史密斯被封为卡林顿勋爵之前,也没有银行家。

在伊丽莎白女王封授的10个贵族爵位中,只有2个授予了既与贵族没有祖传的联系又同国王没有亲属关系的家族。

通常说来,总是贵族亲近容易得到贵族称号,当朝权贵宗亲容易成为近水楼台,社会背景不清的贵族很少见。

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贵族内部的爵位循环。英国贵族在传承爵位时严格遵循长子继承制(primgeniture)。

按照普通法,英国的贵族身份只限于领受爵位的贵族本人,在法律意义上,幼子和女儿都是平民,长子在继承爵位以一前也是平民。

虽然公爵和侯爵的幼子也可以与其长兄一样享有勋爵的荣誉称号,但是,他们不能进入议会上院,而且其后代不能再享有勋爵的荣誉称号。

长子继承制给英国贵族的爵位传承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它可以使贵族家族集中他们的财富,使下一代人尽可能立足于稳固的基础之上,以便延续家族的姓氏和政治角色。

另一方面,它又不利于家族的延续。

长子继承制常常意味着,长子之外的子女没有财力缔结适当的婚姻和建立家族的分支,而一旦家族的主要继承人没有养育后代,这些家族就面临着男性世系断绝的危险,从而导致贵族家族的消亡。

通常情况下,如果某个贵族无嗣而终,他所拥有的贵族爵位也就同时失去,不得转让同族旁支或异姓亲友,也不得赠送或出售给他人。

因此,我们说长子继承制对英国贵族来讲是一把双刃剑。

英国贵族阶层的成员流动主要有三个内容:获得爵位、爵位的晋升、剥夺爵位。

获得爵位和爵位的晋升属于贵族家族的上升,而剥夺爵位则意味着贵族家族的衰败或消失。

«——【·家族上升·】——»

在这两方面,同样有多种因素在发挥着作用。

在家族上升的因素中,有精明的投资、对土地的企业化管理、与女继承人的明智的婚姻、出色的政治活动、选择恰当的宫廷庇护人、国王的恩宠等。

上升到贵族行列的真正重要原因并不是节俭、对土地管理有方、贸易或法律。

“注意到为获得地位所需的消费而节省的有限,注意到可以获得农业收益的缓慢性是重要的,只有两个上院贵族家族。

斯潘塞家族和皮尔波因特家族,似乎主要是通过经济和精明的地产管理而积聚起财富并提升家族地位的。”

贵族上升的重要原因仍然是在中世纪就起重要作用的两个因素:首先是国王的恩宠,其次是婚姻。

虽说伴君如伴虎,但正如劳伦斯·斯通(LawrenceSntne)指出的那样,在大多数贵族家族的上升中,为王室服务是一个因素,而且时常是最重要的因素。

1559年的大多数贵族发迹于都铎时期,是由于王室的恩宠而得到封爵的。

有些人是在早期的对法战争中为亨利七世和亨利八世效力而致富的,其余的人大多,有的时候几乎全部,是因为作为官员、军人和廷臣分摊了在1536到1553年间从教会劫掠来的财产。

詹姆斯一世时期的贵族中有2/3是因为在国王手下当官而获得或增加了他们的财富。

而其他人的祖先,如阿伦德尔、丹尼、彼得、沃德尔等人的祖先,曾经是一个半世纪前亨利八世手下的官员,但仍得等待他们自己的提升。

威廉三世对领导“光荣革命”的政党领袖封官赐爵,委以重任。

其中辉格党领袖施鲁斯伯里伯爵和德文郡伯爵晋封为公爵,爱德华·罗素和亨利·西德尼受封为伯爵;

托利党领袖月一比伯爵改封为卡玛理侯爵,数年后晋封为利兹公爵,理查德·鲁姆累受封为斯卡伯罗伯爵。

虽然国王的恩宠是获得贵族爵位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这种恩宠的分配是极不均衡的。

“几个世纪以来,显贵的一个主要来源必然是国王对其家族成员的极度慷慨的结果。”。

对王室成员的恩宠还扩及王室的姻亲、国王的非婚生子女和情妇。

«——【·结论·】——»

在亨利八世封授的贵族中,他与伊丽莎白·布朗特的私生子亨利·菲茨罗伊被封为诺丁汉伯爵、里士满公爵和萨默塞特公爵。

他的外甥、他妹妹与萨福克公爵的儿子亨利·布兰登,被封为林肯伯爵,他的堂弟德文伯爵亨利·考特尼被封为埃克塞特侯爵,王后安妮·博林的哥哥托马斯·博林被封为罗奇福德子爵。

在王室成员之外,国王手下的重臣、功臣、宠臣和近臣是获得国王恩宠最多的一类人。

詹姆士一世常常对某些宠臣施以无度的赏赐,这其中自然包括各种高贵的爵位。

罗伯特·卡尔先后被授以罗切斯特子爵和萨默塞特伯爵的高位。

乔治·维利尔斯更是成为白金汉公爵,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手握相柄的重臣。

如果既无官职又无恩宠,则通常是婚姻在起作用。

许多家族社会地位的上升,完全是通过慎选择联姻对象,一点点地积聚地产而实现的。

“许多旧贵族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明智的选择婚姻对象和捕获富有的婚姻对象的能力。”

图什特家族原来只是德比郡的一个小家族,后来娶了奥德利家族的女继承人;

鲍彻家族是家族的幼子支系,一代人娶了菲茨韦林家族的女继承人,另一代人娶了迪纳姆家族的女继承人,这样,这两个家族获得了地位的提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