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凌晨,一名女子在公寓电梯间等电梯时,经历惊魂一刻。
一名戴头盔的男子,走向女子,突然捂住女子的嘴,不顾女子挣扎,一把将女子抱起,走到另一边,将女子强压到地上,袭击女子胸部。
头盔男猥亵了女子,这是毋庸置疑的。
头盔男的猥亵行为,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均对猥亵行为,进行了规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头盔男的猥亵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吗?
猥亵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是“强制性”。即猥亵手段必须具有强制性,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进行猥亵。
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头盔男的行为,是否具有强制性:
1、捂住女子的嘴;
2、从背后一把抱起女子;
3、把女子强压在地;
4、袭击女子胸部。
整个过程,头盔男都用自己强壮的身体,暴力控制了女子。虽然女子一直都在反抗,但女子的反抗,完全无法阻止头盔男的猥亵行为。
头盔男的猥亵行为,无疑具有强制性,因此,头盔男构成强制猥亵罪。
女子在家门口遭此噩梦,太可怕了。严惩头盔男,守护女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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