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社会为什么鼓吹公务员好,无非是稳定。

但稳定的同时,相对来说不那么自由,也没有机会去暴富。

确切的说,考上公务员后,你的生活基本上不会发生系统性风险,稳定就是最大因子。

但是,除了稳定呢?那就是人生的下限比较高。

什么叫下限?请看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

这里面几点值得注意:

第1条,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第3条,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

退休人员的规定,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

统看所有的规定,有几条是可以确定的:

假如你不小心犯了罪,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你都可以享受工资待遇,虽然打了折扣,但好比没有。

但是你要犯了罪在逃,或是判处有期徒刑,工资就会被取消。

那如果你服刑完毕呢?这里还有一个开除处分的时间节点。

规定: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被停发的工资由单位补发。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以前,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开除处分决定被撤销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也就是说,只要你没有被下达开除处分的决定,都是有一定的工资拿的。

单凭这一点,请问,有什么职业能够做到这个地步?

这是体制内,典型的托底条款。

当然,这个规定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没啥用。毕竟大多是都是良民。

但是万一呢,有了权力,变了初心也是有可能的。

谁能保证这辈子,不走错路呢?

但走错了,还有工资拿,体制内这份工作真的是吊打其他任何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