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悦

2025年6月10日,黑龙江迎来第十个“湿地日”,此时《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也已实施十周年。在这十年里,黑龙江全省累计修复湿地超3000公顷,湿地年游客量突破100万人次,生动展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的成功范例。

制度筑基:龙江湿地保护的法治征程

黑龙江在湿地保护方面有着超前的意识与行动。早在1998年,当全国湿地保护意识尚未普遍形成时,黑龙江就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以行政指令叫停湿地开垦。5年后《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湿地保护地方法规,为全省556万公顷(占国土面积11.8%)的湿地筑牢了制度防线,使其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潮中得以保全。

法治护航的脚步从未停止。2022年《湿地保护法》实施后,黑龙江积极创新:在齐齐哈尔设立全国首个环境资源旅游巡回法庭,将“补植复绿”等生态修复机制融入司法实践;大庆市公安局在龙凤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24小时警务室,强化对偷捕行为的监控;扎龙保护区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管系统,实现对40.9%保护区范围的实时在线监测。如今,湿地周边已从过去的管理薄弱区域转变为生态警戒区。

在资金投入上,黑龙江同样不遗余力。扎龙湿地自2002年起累计补水超30亿立方米,省政府每年专项拨款400万元建立长效补水机制。富锦国家湿地公园则通过中央财政按每亩1000元标准补贴退耕农民,让生态工程既彰显政策力度,又充满民生温度。

绿色经济:湿地孕育的财富密码

在哈尔滨阿勒锦岛湿地公园,六月清晨的栈道上满是晨练的市民。遵循保护优先原则,哈尔滨约90%的国家湿地公园免费开放。松花江串联起的“湿地项链”,释放出强大的生态经济活力:富锦湿地带动周边红洲村发展农家乐,2024年该村接待游客超3万人次,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突破120万元;大庆通过举办冰上龙舟赛、湿地观鸟节等活动,将“龙凤观鸟”打造成知名文旅IP。

湿地带来的经济效益远不止于旅游。在双鸭山饶河县,大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养蜂人,依托湿地内的毛水苏、益母草等蜜源植物,发展出特色蜂产业。扎龙湿地管理局创新推出芦苇地租用模式,保留7000亩芦苇供丹顶鹤筑巢,村民收割剩余4.3万亩芦苇获利,三年间丹顶鹤繁殖巢数从3巢增至40巢,村民收入稳步增长。宝清县七星河乡探索“候鸟口粮田”模式,湿地管理局按市场价收购粮食投喂候鸟,实现农田与湿地的和谐共生。

共生密码:湿地与城市的和谐乐章

距大庆市中心仅8公里的龙凤湿地,是全国最大的城中湿地。面对城市扩张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大庆市投资4.3亿元建设“生态桥”连通被公路分割十年的南北湿地,清淤68万立方米开通8.3公里补水河道。如今,在芦苇丛中跳跃的文须雀,与远处的城市建筑群构成一幅和谐画卷。

哈尔滨的湿地治理更具系统性,秉持“以江为纲、以水定城”理念,构建起“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的城市生态格局。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湿地健康状况,湿地宣教馆通过VR技术让市民沉浸式感受生态价值。“哈尔滨湿地节”与“国际冰雪节”形成文旅双品牌,湿地从单纯的生态屏障升级为城市形象的金名片。

这种共生关系还改写了传统农业的发展轨迹。东北林业大学于洪贤教授指出:“保护区附近耕地为鸟类提供食物,湿地则通过调节小气候反哺农业生产。”在富锦,企业家隋德才将肉鸡养殖场迁到湿地旁,纯净水源使养殖用药量减少30%,鸡粪转化为有机肥又滋养了生态种植。一场绿色循环经济的实践,正在黑土地上结出硕果。

十年守护,黑龙江湿地已从单纯的生态保护对象转变为蕴含巨大价值的生态资本。这片占全省国土面积十分之一的湿地,不仅见证着丹顶鹤的鸣叫、文须雀的跃动,更孕育出文旅新业态、低碳产业链等绿色发展新动能,在黑土地上绘就了一幅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和谐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