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机构,兼具公安、缉私、海洋等方面的执法职权。该机构的具体职能如下:

一、该机构执行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海上治安和安全保卫等任务,行使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相应执法职权,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该机构在维护海上治安方面的具体职权包括:该机构为维护海上治安秩序,有权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或者继续盘问;该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有权作出行政拘留等处罚决定。

(二)该机构在海上安全保卫方面的具体职权包括:对有违法嫌疑的外国船舶,该机构有权采取跟踪监视等措施;对非法进入我国领海及其以内海域的外国船舶,该机构有权责令其立即离开,或者采取扣留、强制驱离、强制拖离等措施;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海上正在受到外国组织和个人的不法侵害或者面临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时,该机构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制止侵害、排除危险等。

(三)该机构在海上犯罪侦查方面的具体职权包括:该机构办理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权,采取侦查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这些具体措施包括:技术侦查,发布通缉令,对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执行,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起诉等。

二、该机构在执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海上缉私等方面的执法任务,行使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机关相应执法职权。

该机构对违反海关、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实施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具体包括在特定情形下,在我国管辖海域划定海上临时警戒区,限制或者禁止船舶、人员通行、停留;依法作出含罚款、警告在内的处罚决定等。

根据有关公开信息,兼具公安、缉私、海洋等方面的执法职权的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部队即海警机构;海警机构包括中国海警局及其海区分局和直属局、省级海警局、市级海警局、海警工作站。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海警除行使上述执法职权外,还履行其他有关职责包括在我国管辖海域开展巡航、警戒,值守重点岛礁,管护海上界线;按照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在我国管辖海域以外的区域承担相关执法任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