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银罚字〔2025〕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央行济宁市分行对山东嘉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42500元。该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期为三年。此次处罚旨在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合规管理,维护金融秩序稳定。

来源:济宁二三里

转发+ 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