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耳熟能详,也是我们从小就接受的教育熏陶。纸上得来终觉浅,从校园走向检察岗位后,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

故事发生在我踏进检察之门的第一年,加入“凤凰花”未检团队的我,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位“迷途的孩子”。16岁的小可刚刚步入社会,在美发店里当学徒,规划着自己的美好未来。然而,由于情感纠纷,一时冲动,小可一刀砍向了同事。第一次讯问中,他吐露了压抑已久的心声:“我真的很后悔,也很害怕,犯了法,是不是这辈子就毁了?”看到他后悔、羞愧、恐惧的样子,我尝试向他了解家庭情况。“我是没人管、没人问的,在家里从来就不受关注。”通过他的讲述,我才知道,家庭关系疏离、法律意识淡薄,让这个孤独可怜的孩子迷了路。

每个人都走过青春花季。小可的青春偏离了轨道,作为未检工作者的我们,应该如何教育他?如何感化他?惩治也是挽救,定罪量刑之外还要为他照亮回归社会的路。

让我们未检人努力拉一把!我们通过开展家庭教育,让亲情融化孩子心中的坚冰;我们通过社会化帮教,让他在“义务剪发”的活动中发挥特长、受到感化;我们通过跟踪回访,鼓励他坚定信心志向、勤练美发技能。终于有一天,小可突然拉着我的手说:“我感觉自己像重生一样。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应该做什么,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检察官姐姐,谢谢你!”看到被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小可顺利通过考察期,看到他的眼神从开始的躲闪到现在的直视,看到他从磕磕绊绊掌握美发技能,到如今成长为一名热心公益的美发师,靠自己的双手在厦门这座美丽的城市里获得幸福,我感到无比欣慰。

凤凰花,火红热烈,如同青春芳华,象征新生希望。

从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到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地深化。我们以“凤凰花”为名,始终把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摆在突出的位置,坚持双向保护,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严惩“大灰狼”,督促“甩手家长”,遏制“暴力拳头”,还帮助许许多多像“小可”一样的未成年人重新系好人生纽扣,重新校准人生轨迹。一代代未检人的努力,在岁月长河中连缀成守护未成年人的铠甲。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一名未检人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良知,更是孜孜护苗的检察重任、重比千金的检察承诺。让我们祝愿所有“少年的你”永远清澈明亮,未检人将持法治之灯一盏,护你尽情逐风踏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