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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2025年下半年征兵报名已全面展开,为便于大家了解征兵政策,根据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武部号召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现将我市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程序
(一)登陆全国征兵网
1.(http://www.gfbzb.gov.cn/)登陆全国征兵网或者直接浏览器搜索全国征兵网,点击“应征报名”。
2.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3.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4.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说明: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2.点击菜单栏“应征报名”直通报名页面。
3.在“应征报名”网页点击“应征报名(男兵/女兵)”,进入网页后点击“进行应征报名”。
4.注册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5.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条件标准
(一)征集对象
男兵——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直招军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6周岁。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应征报名时间
男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女兵下半年应征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应征报名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直招军士2025年3月16日起开始报名。
(三)政治条件
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须进行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四)基本身体条件
1、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体质指数(BMI)等于: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其他身体标准条件,应征青年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首页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了解详细内容。
三、优待政策
(一)参军入伍地方优待政策
1.补贴近视矫正手术费用。对户籍地为子长市的本专科大学毕业生入伍青年,对其应征入伍前一年内进行近视矫正手术的费用进行一次性补贴,近视矫正手术定额补贴5000元/人。不享受近视矫正手术补贴的人员:一是征集地不在子长市的子长籍入伍青年(从高校征兵站入伍);二是入伍后因身体、思想等原因作退兵处理的;三是非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入伍。补贴近视矫正手术费用,采取新兵自愿申领,按照市征兵办公室、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顺序对入伍青年提交的《申请表》、视力矫正手术病历资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在新兵入伍一年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发放补贴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备案,所需费用列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财政预算。
2.定向招聘录用。依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延市办字〔2020〕53号文件)第三条“积极拓宽大学生退役士兵就业渠道内容中,由我市自主招录招聘的企事业岗位,可设定适当员额面向辖区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公务员,组织部每年在全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计划中,申报若干岗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进行招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社局每年在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设置一定比例岗位定向招聘从子长辖区入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和在高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本科学业并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高校新生)。
国有企业职工,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每年在子长市范围内的央企、省企和市属国有企业用工需求,择优推荐从子长市辖区入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和在高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本科学业并毕业的退役士兵招聘(含高校新生)。
(二)参军入伍义务兵优待政策
1.保留学籍(入学资格)。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享受学费补偿、津贴及家庭优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家庭优待金”每年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拨付39425元,“高原条件兵”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4.升学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免试入读本科。
5.选取军士。(1)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2)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授予相应军士军衔。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军士,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时间视同服役时间。(3)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具备《军士暂行条令》规定的军士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参加军士选改: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获得四等战功、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相应层级表彰的;担任班长职务的;取得与拟选改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级技能以上职业技能等级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再次入伍的。
6.选拔军官。(1)报考军校。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人员,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岁),服现役满1年,不超过3年,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报考军校。(2)本科毕业提干。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本科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生不超过29周岁,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放宽1岁。
(三)退役优待政策
1.安置政策。服役期满12年的军士退出现役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招考加分政策。退役士兵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加分优惠。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荣誉称号的或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加10分,荣获三等功加5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的加1分,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
3.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享受创业金融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机器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6.享受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四、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责任,对入伍后因个人思想原因拒服兵役的人员,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作除名处理。依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升(复)学,按规定取消其义务兵优待金,并将拒服兵役行为和惩处结果向社会通报。
五、联系方式
子长市征兵办公室:0911-2816425、0911-2816427
瓦窑堡街道办武装部:吴部长:13509116031
秀延街道办武装部:李部长:13468869929
安定镇武装部:郭部长:13289688911
李家岔镇武装部:何干事: 13369278281
余家坪镇武装部:丁部长:13468591315
杨家园则镇武装部:张部长: 15991635071
马家砭镇武装部:杜部长: 17319585628
栾家坪街道办武装部:李部长:15929061186
玉家湾镇武装部:杨部长: 18909118132
南沟岔镇武装部: 杨部长:15909186504
涧峪岔镇武装部:雷干事:18700102070
监督举报电话:0911-2816427
联系人:郑参谋:18291497299 高参谋:19931293554
子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6月13日
来源:子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网编: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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