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警察,究竟是不是正式警察?大家可能会疑惑,为什么会有事业编制的警察呢?我们发现,在部队当兵满12年的士官,转业安置时可以转到公安局,而这时他们就是事业编警察。

对于事业编警察,确实让人有些困惑,他们算是什么身份?有没有干部待遇?究竟是不是正式警察呢?

我们从《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可知,事业编制的警察不属于正式警察,他们不具备行政编制的干部待遇,只是享有职工身份的待遇。事业编制的警察不具备执法主体性质,只能从事非执法性的工作,像技术支持、后勤保障以及教学辅助等方面。

那么事业编制的警察如果要出去办业务,该怎么办呢?这就需要有正式编制(行政编制)的警察一同前往。事业编制的警察与辅警又有明显不同,辅警给人的感觉有点像临时招聘人员,而事业编制的警察在性质上又有所区别。

如此看来,现在公安系统的警察编制确实比较复杂。一般意义上,我们所说的警察是指拥有公务员编制、行政编制且有干部身份的民警。但由于警察工作的实际需要,不仅有行政编制的警察,现在事业编制的警察也不少,同时辅警数量也较多,每年各地都在招聘辅警。

就士官满12年安置工作来说,有些士官还是愿意到公安系统工作,尽管他们的身份无法改变,但确实能够实现安置。比如,今天我了解到有个战友,他是城市户口,当兵五年退伍后,没能获得安置工作,而是类似到县公安局当了一名辅警。之后,他凭借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公安局的警察编制,相当于成功考取了公务员,从而转变了身份,从普通辅警成为单位正式的民警。这就是通过个人实力改变命运的典型例子。

所以,不管是事业编制的警察,还是辅警,只要战友们还有上进心,具备一定条件、有相应工作经历,并且喜欢公安民警这份工作,我建议大家不妨去考一考真正的行政编制警察。毕竟,一切皆有可能。

大家对于事业编制的警察怎么看?请在评论区留言。

(郑重声明:本人纯属“野生博主”,既非军转部门工作人员,也非行业领域专家,只是一名退役军官,所有推文均为个人推断和经验分享,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