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4〕49号)和《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有关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自2025年6月16日起,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买审批和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制剂许可2个事项调整由省药监局实施,6月16日前未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原受委托单位依法办结。同时,将原委托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实施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除核发、换发)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的审批实施层级调整为省药监局。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省药监局许可(备案)系统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买审批和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制剂许可事项模块将同步于6月16日上线运行,线上申报操作指引详见附件。申请人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系统技术咨询人及联系方式:赵老师028-86956301;办件业务咨询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6918305、杨老师028-86913265。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1

|在线办理

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菜单,选择受理机构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输入要办理的事项名称或关键字,搜索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2

|企业主体信息核对

核对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3

|填报材料页面

查看需要上传的附件,带红色星号的为必传附件。

4

|填写申请表

点击申请表后的“编辑”按钮,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内容并保存后,上传所有必传附件,点击下一步,随后点击“下载”按钮,系统会根据填写的内容生成 PDF 申请表,将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为 PDF 格式的文件,点击申请表后的“附件上传”按钮,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5

|上传附件

点击“材料要求”列的“查看”按钮,可查看该附件的补充说明,点击“附件上传”按钮,按照要求上传对应的附件材料,系统提示“附件上传成功”即上传完成,点击“保存”即可。

6

|信息确认并提交申请

在提交前的信息确认页面可查看所有上传的附件。

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即可提交申请,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提交完毕,等待审批人员审核即可。

7

|补正、补充材料

点击“在办申请”菜单,即可查看办件的办理情况,若需要补正材料,则“申请状态”列显示“补正材料”,点击“补正材料”按钮,进入补正页面。

查看补正意见后,点击“附件上传”按钮,即可重新上传对应附件。填写补正反馈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重新提交。

8

|查看电子证照

点击“证书查询”菜单,进入后点击证书后的“详情”按钮,即可查看电子证照信息。

点击“证书预览”按钮,即可在线查看、下载电子证照。

来源: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