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竟见死不救

北京一路口发生恶劣事件

近日,据生活这一刻报道

北京通州张采路路口北

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一辆厢式货车

将一名骑行人撞倒在地

没想到司机下车查看后

竟然见死不救直接逃逸

事故造成骑行人

第二天抢救无效死亡

而这名司机在逃逸一小时后落网

民警称

李某下车看完对方情况之后

感觉对方伤得挺重的

心里一害怕就驾车逃跑了

一个小时后,肇事司机李某

在六环路磁各庄出口位置被抓获

民警询问车辆事故原因时

李某矢口否认:“不是我撞的”

然而,其驾驶的车辆前部有明显撞痕

且和民警在现场勘查中捡到的

车辆碎片经比对完全一致

最终,肇事司机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逃逸

目前公安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法律层面来看

李某的行为已严重触犯

多项法律法规

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次事故再次警示人们,遵守交通法规至关重要,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逃逸,否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小编在这里也提

广大非机动车骑行人

上路行驶注意以下安全规则

如何安全骑车出行

1.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请靠右行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各行其道。骑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占用机动车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转弯及早打出转向或手势,安全通过。

2.过马路请走斑马线,不要随意乱穿

在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地段,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3.不逆向行驶

逆向行驶危害极大,不仅让驾驶人反应时间变短,还会使车辆速度差加大,极易酿成事故,甚至危及生命!

4.不乱闯红灯

闯红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然而,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对红灯视若无睹,安全意识尤为淡薄。

行经交叉路口时,不要抢黄灯、闯红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更要谨慎驾驶,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在路口右转弯时让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车辆先行

5.横过马路下车推行

过马路时,请走斑马线,左右观察,下车推行谨慎通过。

6.不要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

7.不乱装遮阳棚

好多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车主为了防晒、避雨,在电动自行车上安装遮阳棚,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

非法加装遮阳伞,会遮挡行车视线,不仅让驾驶员自己没法看清周围交通状况,也给其他车辆的行车视线带来困扰。同时,还会影响车辆的平衡,尤其是快速行驶或者转弯时,容易导致车辆侧翻。

8.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可使用转向灯,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最重要的别忘了

戴好安全头盔!

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碰撞,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的情况。驾乘人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使用符合国家“3C”认证要求且保持完好无损的头盔,损坏的头盔应及时更换。

来源:生活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