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教育警示作用,6月13日,全南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搬”进南迳中学,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校400余名师生“沉浸式”旁听庭审,一键开启“零距离”普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其公司对公账户给他人用于转账并非法获利12080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稳步推进,同学们专注聆听、紧跟庭审节奏,“全流程”感受庭审各环节。被告人夏某当庭忏悔,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法庭教育,并围绕犯罪危害、犯罪后果等方面,向旁听学生释法明理,进一步引导学生在面对诱惑时,行动之前要“三问”——“是否合法”“是否合德”“是否对得起十年后的自己”,牢记“四不”原则——不轻信陌生链接、不透露个人信息、不协助资金转移、不传播可疑信息。当遇到可疑情况时,第一时间保存证据、第一时间告知师长、第一时间报警处理。

此次庭审“进校园”,将审判实践与法治宣讲紧密结合,提高了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切实增强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