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长沙镇“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3月7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对《梅江区长沙镇“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按照《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1)202号)的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于2024年1月12日成立梅江区长沙镇“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和总体评估意见
2025年3月20日,由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以及工作人员组成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人员处理和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到事故企业、属地政府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实地考察,听取了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研究,认为梅江区长沙镇“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良好。
二、事故教训汲取情况
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梅州市红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防事故再次发生。梅江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开展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保证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涉事企业和有关人员行政处罚情况。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建议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涉事企业梅州市红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作出行政罚款30万元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梅江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开展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保证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有效落实。
五、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核查、资料审查以及座谈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对梅江区长沙镇“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认为梅江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研究并部署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针对发现“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区安委办提出了以下工作建议:
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果断“亮剑”,让违法违规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要重点监管涉及吊装、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环节,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管理薄弱问题,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做到真抓、严管、重罚,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在全区范围内形成狠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一般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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