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一支驴友团队在城郊的西灵山深处,发现了一具蜷缩在废弃猎人小屋里的女尸。她衣不蔽体,破旧的布料勉强遮住因长期饥饿而嶙峋的骨架。法医鉴定,她死于饥饿和寒冷,死亡时间超过一周。然而,在她那只几乎只剩骨头的手指上,却戴着一枚硕大的粉色钻石戒指,切工完美,在警方手电筒的光下,流转着与这片死寂格格不入的、令人心碎的光芒。
01
意识的最后,是冷。
不是冬日里那种清冽的、带着霜雪气息的冷,而是一种从骨头缝里钻出来,要把血液都冻成冰碴的、绝望的冷。胃里像有一把火在烧,烧尽了所有能燃烧的东西,最后开始灼烧我的内脏。我蜷缩在铺满干草的角落,干草刺着我早已失去知觉的皮肤。
我叫苏晚晴。十年前,我是苏氏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是这座城市里所有名媛都嫉妒的对象。十年后,我是一个即将饿死在荒山里的逃犯。
我在逃离什么?我不知道。或许是逃离饥饿,逃离回忆,逃离那个我用整个青春去爱,最后却将我推入深渊的男人。
“晚晴,等我的画卖出去了,我就给你买一个大大的画室,让你每天都能在花香和阳光里画画。我还要给你买世界上最漂亮的戒指,比李文博那个俗气的石头好看一百倍。”
阿哲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了。他的声音总是那么温柔,像四月的春风,能吹散我所有的不安。我努力地想睁开眼睛,想再看看他专注画画时的侧脸,看看他眼里的星光。
可是我睁不开。眼皮重得像山。
黑暗中,我仿佛又回到了十年前那个金碧辉煌的订婚宴上。水晶吊灯的光芒刺得我眼睛生疼,我穿着价值百万的定制礼服,像一个被精心打扮的木偶。我的父亲,苏正国,正挽着我的手,满脸红光地向来宾介绍我未来的丈夫——李氏集团的继承人,李文博。
李文博站在我身边,英俊,多金,彬彬有-礼。他看我的眼神,带着志在必得的微笑。所有人都说,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我的心,却在宴会厅外,那个穿着洗得发白的T恤,抱着一把破吉他,固执地等了我一夜的少年身上。
“苏晚晴小姐,你愿意嫁给李文博先生,无论富贵或贫穷……”司仪的声音在高亢地回响。
我看着台下我父亲期待的眼神,我母亲含泪的微笑,还有李文博伸出的、戴着百达翡丽的手。我知道,只要我点头,我将拥有一辈子都用不完的财富和荣耀。
但我脑海里,全是阿哲的脸。他带我挤在狭窄的阁楼里看星星,用捡来的颜料给我画肖像,在寒冷的冬夜里把唯一一件厚外套披在我身上,自己冻得瑟瑟发抖。
他说:“晚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爱你的心。你敢不敢,跟我赌一把?”
我敢。
于是,在全城名流的注视下,我松开了父亲的手,提着我那昂贵的裙摆,一步一步,走下了那个象征着财富和地位的高台。我穿过错愕的人群,推开宴会厅沉重的大门,扑进了那个一无所有的少年怀里。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勇敢的公主。
身后,是我父亲气急败坏的怒吼:“苏晚晴!你今天要是敢走出这个门,我就没你这个女儿!苏家的一切,你一分钱都别想拿到!”
我没有回头。
现在想来,那不是勇敢,是愚蠢。我以为我选择的是爱情,却不知道,我亲手推开的,是唯一的生路。
身体越来越冷,意识也开始模糊。我费力地抬起手,摸了摸无名指上那个冰冷的环状物。那不是阿哲承诺的戒指。那是我从那个金碧辉煌的牢笼里,带出来的唯一的东西。
我一直留着它,是想提醒自己,我曾经为了爱情,放弃了什么。
可现在,我只想问一句。
“阿哲,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如果一切都是假的,那我这十年,算什么呢?一个笑话吗?
02
十年前,我还是那个被捧在手心里的苏家大小姐。
我的生活,就像一部被精心编排好的偶像剧。每天从八百平米的床上醒来,有十个仆人伺候我穿衣洗漱。我上的,是全城最贵的贵族学校。我的朋友,非富即贵。我的人生,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被规划好了——大学毕业,和门当户对的李文博联姻,然后做一辈子优雅清闲的豪门太太。
我曾经以为,我就会这样过完一生。直到我遇见陈哲。
那是在学校后街的一个画展上。画展很简陋,就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挂着十几幅画。作者,都是我们艺术学院里一些家境贫寒,却怀才不遇的学生。陈哲就是其中一个。
我第一眼看到的,是他的画,不是他的人。
那是一幅画,画的是城市里最破败的贫民窟。灰暗的色调,压抑的构图,但就在那一片废墟之中,墙角的一朵小小的向日葵,却开得无比灿烂,金黄色的花瓣,像是在燃烧生命。那强烈的对比,那种在绝望中挣扎出的生命力,瞬间击中了我。
我站在那幅画前,看了很久。
“喜欢吗?”一个清朗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回头,看到了陈哲。他穿着一件沾着油彩的旧T恤,头发有些乱,但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像藏着整个星空。
“这是你画的?”我问。
他点了点头,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画得不好,让你见笑了。”
“不,它很好。”我说,“它有灵魂。”
那是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话。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我们学校那个有名的“天才怪人”。专业课成绩永远第一,却因为交不起学费,差点退学。他靠着在街头给人画画,和在餐厅打零工,才勉强维持着学业和生活。
我开始不受控制地被他吸引。
我开始逃掉无聊的马术课和插花课,跑到他那个又小又乱的画室里,看他画画。他的画室,其实就是学校附近贫民窟里租的一个小阁楼,夏天漏雨,冬天透风。但就是那样一个地方,却成了我那段时间里,最向往的天堂。
他会一边画画,一边给我讲他家乡的故事。他来自一个偏远的小山村,是村里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他告诉我,他要努力画画,赚钱,把父母接出来,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东西——生命力。那种蓬勃的、野草一般的生命力。他和我身边那些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完全不同。他贫穷,却不自卑。他有梦想,并且愿意为之付出一切。
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我开始用我的零花钱,偷偷地接济他。我给他买最好的颜料,最好的画板。他起初不肯要,他说他不能用女人的钱。
“这不是你的钱,”我说,“这是我对艺术的投资。等你以后成了大画家,要十倍还给我。”
他看着我,笑了。在夕阳的光下,他的笑容,比我见过的任何珠宝都要璀璨。
他拉住我的手,在那个狭小的阁楼里,第一次吻了我。他的吻,带着颜料的松节油味,和一丝廉价烟草的味道,青涩,却炙热得几乎要将我融化。
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心动的感觉。
我们的恋情,像所有俗套的故事一样,遭到了我父母的强烈反对。
我爸知道后,第一次对我动了手。他一个耳光扇在我脸上,打得我眼冒金星。
“苏晚晴,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把我们苏家的脸都丢尽了!去跟一个穷小子鬼混!你马上给我跟他断了!否则,我打断你的腿!”
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倔强地看着他:“我不!我爱他!我这辈子非他不嫁!”
“你!”我爸气得浑身发抖,扬起手,还想再打。
我妈哭着抱住了他:“正国,你别打了!晚晴还小,她不懂事,你好好跟她说啊!”
然后,她转向我,泪眼婆娑:“晚晴,听妈一句劝,那个陈哲,他给不了你幸福的。你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跟他在一起,会吃苦的。”
“我不怕吃苦!”我喊道,“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吃再多苦我都愿意!”
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苦”字怎么写。我以为的吃苦,不过是不能再买限量版的包包,不能再去米其林餐厅吃饭。我天真地以为,只要有爱情,就可以战胜一切。
为了让我“回头是岸”,我爸妈加快了我和李文博的联姻进程。
李文博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他会开着跑车到学校门口等我,会送我最新款的珠宝首饰,会包下整个餐厅,只为和我吃一顿饭。他做的一切,都完美得无可挑剔,符合所有女人对白马王子的幻想。
他很聪明,从不在我面前说陈哲的坏话。他只是用一种温和而强大的方式,向我展示着我们两个世界的巨大差异。
有一次,他带我去参加一个顶级的慈善晚宴。晚宴上,他游刃有余地穿梭在各色名流之间,谈笑风生。而我,作为他的女伴,也享受着众人艳羡的目光。
晚宴结束后,他送我回家。在车里,他突然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很温暖,干燥,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晚晴,”他看着我,眼神真诚,“我知道你心里有别人。我不想逼你。但我希望你能明白,爱情不能当饭吃。陈哲能给你的,只是一时的激情。而我,能给你一个安稳的、可预见的未来。苏家和我李家联手,未来的商业版图,不可限量。而你,会是这个帝国唯一的女主人。”
他的话,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我平静的心湖。我不得不承认,那一刻,我动摇了。
他的手指轻轻划过我的手背,然后顺着我的手臂,缓缓向上,停留在我的肩膀上。他的气息靠近,带着一丝昂贵的古龙水味道,低沉而富有磁性地在我耳边说:“你是个聪明的女孩,知道该怎么选。跟我在一起,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负责美丽和快乐。”
他的手指带着一种不容抗拒的力道,轻轻捏了捏我的肩膀。那是一种暗示,也是一种宣告。他的身体微微前倾,温热的呼吸喷洒在我的脖颈上,带来一阵战栗。我能感觉到他衬衫下结实的胸膛,那是一种充满了掌控力的、属于上位者的气息。我没有立刻推开他,心里一片混乱。
就在我几乎要被他说服,要沉溺于他营造的那个华丽的梦境时,我的手机响了。
是陈哲。
“晚晴,你在哪?我画了一幅画,想第一个给你看。”他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掩饰不住的兴奋和孩子气的炫耀。
那一瞬间,我猛地清醒了过来。
我推开了李文博,几乎是逃一样地打开车门,冲了下去。
“对不起。”我对他说了这三个字,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向了那个属于我和陈哲的,贫穷,却真实的世界。
03
我跑到陈哲那个破旧的阁楼时,已经气喘吁吁。
他正站在画架前,听到我的脚步声,回过头来。看到我身上华丽的晚礼服,他愣了一下,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了下去。
“你……从李文博那里过来的?”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酸涩。
我点点头,走上前,从背后抱住他。他的身体有些僵硬。
“阿哲,对不起,我……”
“不用说对不起。”他打断我,转过身,捧起我的脸,“你本来就属于那样的世界。而我……”
他看了一眼这个家徒四壁的画室,自嘲地笑了笑:“我什么都给不了你。”
“不!”我急切地看着他,“我不要那些!我只要你!”
为了证明我的决心,我踮起脚尖,笨拙地吻上了他的唇。
我的吻,带着李文博车里那昂贵的香水味,和晚宴上残留的红酒气息。而他的回应,却带着这个阁楼里特有的,贫穷而炙热的味道。他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反客为主,用一种近乎粗暴的方式,加深了这个吻。
他的手,穿过我柔顺的长发,紧紧地扣住我的后脑勺。另一只手,则紧紧地揽住我的腰,力道大得几乎要将我揉进他的身体里。我那身价值不菲的晚礼服,在他沾满油彩的手下,起了褶皱。我们倒在那个吱呀作响的旧沙发上,周围散落着画笔和颜料。
在这个混乱而充满艺术气息的空间里,我感觉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几乎要将我吞噬的激情。它和李文博那种点到为止的、带着算计的亲近完全不同。这是一种原始的、不顾一切的占有。
“晚晴……晚晴……”他一遍遍地喊着我的名字,声音沙哑,充满了欲望和不安。
“我在这里,阿哲,我永远都在这里。”我回应着他,任由他褪去我身上那件象征着另一个世界的华服。
那一晚,我把自己,完完整整地交给了他。
在这个破旧的阁楼里,在星光之下,我以为,我们的灵魂,从此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第二天,我爸就宣布了我和李文博的订婚日期。他没收了我的手机,把我软禁在家里,不准我再见陈哲。
那段时间,我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每天面对的,都是父母的轮番说教和李文博的“温情”攻势。
“晚晴,爸爸是为你好。爱情是虚无缥缈的,只有握在手里的财富和权力,才是最真实的。”
“晴晴,你看看李家送来的这些聘礼,哪一样不是你以前最喜欢的?你跟了那个穷小子,这些东西,你这辈子都别想再看到了。”
李文博每天都会来看我,他会给我带我最爱吃的甜点,会耐心地陪我聊天,绝口不提订婚的事,仿佛他真的是一个爱我至深,愿意包容我一切的完美情人。
如果我没有爱上陈哲,或许,我真的会被他打动。
但我心里,已经装不下第二个人了。
我开始绝食抗议。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我用这种最愚蠢的方式,做着最后的抵抗。
第三天,我因为虚弱而晕倒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手上打着点滴。我妈守在床边,眼睛又红又肿。
“你这个傻孩子,你是想逼死妈妈吗?”她一开口,眼泪就掉了下来。
看着她憔悴的脸,我心里一阵刺痛。我知道我让他们伤心了,但我没有别的办法。
“妈,对不起。但是,我真的不能嫁给李文博。你们放了我吧,让我跟阿哲在一起。”
“不可能!”门口传来我爸愤怒的声音。他走了进来,脸色铁青,“苏晚晴,我告诉你,这件事,没得商量!你今天就是死在医院里,明天我也要把你的牌位送到李家去!”
他的话,像一把刀,彻底割裂了我们之间最后一丝父女情分。
我的心,在那一刻,彻底冷了。
我不再说话,也不再反抗。我开始乖乖吃饭,配合治疗。我爸妈以为我想通了,松了一口气。李文博来看我的时候,我也对他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所有人都以为,我屈服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心里在酝酿着一个疯狂的计划。
订婚宴那天,我表现得无比顺从。我任由化妆师在我脸上涂抹,任由佣人给我穿上那件繁复的礼服。镜子里,映出一个美丽,却毫无生气的娃娃。
宴会开始,我挽着我爸的手,走上高台。聚光灯下,我看到了台下所有人的脸。他们脸上,都带着祝福的、艳羡的笑容。我也看到了站在台上的李文博,他向我伸出了手,笑容完美得像一张面具。
就是现在了。
我深吸一口气,在司仪开口之前,拿过了他手里的话筒。
全场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
“各位来宾,很抱歉,今天的订婚仪式,要取消了。”我的声音,通过音响,清晰地传遍了整个宴会厅。
我爸的脸,瞬间变得惨白。他想来抢我的话筒,被我躲开了。
“因为,我爱的人,不是李文博先生。”我转向李文博,对他鞠了一躬,“对不起,利用了你的感情。”
然后,我看向台下,在人群的最后面,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陈哲,他真的来了。他穿着一身极不合身的廉价西装,紧张地看着我。
我对他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爱的人,是他。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的穷画家。但是,我愿意陪他一起,从一无所有,到拥有一切。”
说完,我扔掉话筒,提起裙摆,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中,跑下了高台,跑向了我的爱情。
身后,是我父亲气急败坏的怒吼,和我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喊。
但我都没有回头。
我扑进陈哲的怀里,紧紧地抱着他。
“阿哲,带我走。”
“好,我们走。”
他拉着我的手,带我逃离了那个金碧辉煌的牢笼。
那一年,我二十岁。我以为,我奔向的是自由和爱情。
我不知道,那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看到那样璀璨的灯光。
04
离开苏家的日子,一开始是甜蜜的。
我和陈哲搬进了他那个小阁楼。虽然拥挤,简陋,但我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快乐。我脱下了我的高跟鞋和晚礼服,换上了几十块钱的帆布鞋和T恤。我学着自己买菜,自己做饭,把我们的小阁楼,打理得井井有条。
陈哲对我,更是呵护备至。他把所有的钱都交给我管,每天除了画画,就是陪着我。他会给我讲笑话,会弹着那把破吉他给我唱歌。虽然我们很穷,常常一碗泡面要分着吃,但我觉得很幸福。
“晚晴,委屈你了。”他常常抱着我,内疚地说。
“不委屈,”我靠在他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只要跟你在一起,我就觉得什么都有了。”
我天真地以为,日子会一直这样下去。陈哲的才华,很快就会被人发现。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写的那样,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但现实,很快就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陈哲的画,根本卖不出去。那些画廊的老板,都说他的画太“自我”,太“阴郁”,没有商业价值。他一次次地抱着希望去,又一次次地带着失望回。他的脾气,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暴躁。
他开始抽烟,酗酒。常常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回来就对着我发脾气。
“都是你!如果不是你,我根本不用这么急着赚钱!我可以慢慢画,画我自己想画的东西!”有一次,他喝多了,指着我的鼻子骂道。
我愣住了,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阿哲,你怎么能这么说……”
他看到我哭,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他走过来抱住我,笨拙地给我道歉。
“对不起,晚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压力太大了。对不起。”
我原谅了他。我知道他不容易。为了我们的未来,他已经拼尽了全力。
为了减轻他的负担,我开始出去找工作。但我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苏家大小-姐,什么都不会做。我没有文凭(我为了他和家里闹翻,大学没毕业就跑了出来),没有技能。我去应聘过餐厅服务员,嫌我笨手笨脚;去应聘过商场导购,嫌我不会看人脸色。
最后,我只能在一家小餐馆里,找了一份洗碗的工作。
每天,我要在油腻的水池边站十几个小时,双手被滚烫的洗洁精水泡得又红又肿。下班的时候,我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每个月,拿着那点微薄的薪水,交完房租,剩下的,只够我们勉强糊口。
我不敢告诉我爸妈,我怕他们担心,更怕他们嘲笑我的选择。我也不敢告诉陈哲,我怕伤到他那点可怜的自尊心。我只能每天骗他说,我在一家公司做文员,工作很轻松。
有一次,我正在后厨洗碗,餐馆的老板娘突然冲了进来,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个死丫头!手脚这么不干净!是不是你偷了我的钱!”
我被骂懵了。原来是前台丢了一千块钱,老板娘不分青红皂白,就认定是我偷的。因为我是这里唯一的外地人,看起来又最“老实”。
我拼命地解释,她根本不听,甚至要搜我的身。我们拉扯之间,一个人影冲了进来。
是陈哲。
他不知道怎么找到了这里。他看到我被老板娘欺负,眼睛瞬间就红了。他冲上去,一把推开那个肥胖的女人,把我护在身后。
“你不准欺负她!”他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
那天,我们和老板娘大吵了一架,最后被赶了出来。连我那个月的工资,都没拿到。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一路无言。
回到那个熟悉的小阁楼,陈哲突然抱住了我,哭了。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
“对不起,晚晴,对不起……是我没用,是我没用,才让你受这种委屈……”
我的心,像被针扎一样疼。我抱着他,不停地安慰他。
“不怪你,阿哲,不怪你……”
那天晚上,他把自己关在画室里,一夜没出来。
第二天,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他不见了。桌上,留着一张纸条。
“晚晴,等我。我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他走了。带着他所有的画,和他那把破吉他,不告而别。
我疯了一样地找他,但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杳无音信。
我一个人守着那个空荡荡的阁楼,从白天,等到黑夜。我以为,他只是暂时离开,他一定会回来的。
我等了他一个月,两个月,半年……
他再也没有回来。
05
陈哲离开后,我的世界,彻底崩塌了。
我被房东赶了出来,因为我再也交不起房租。我拖着一个破旧的行李箱,里面装着我和他所有的回忆,开始了流浪的生活。
我睡过公园的长椅,睡过24小时的快餐店。我捡过别人吃剩的东西,也和野狗抢过食。我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彻底沦为了一个食不果腹的流浪汉。
尊严,骄傲,在生存面前,变得一文不值。
有一次,我实在饿得受不了,想起了李文博。我想,也许他可以帮我。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亭,凭着记忆,拨通了李氏集团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他的秘书。
“你好,我找李文博先生。”我的声音,因为紧张和虚弱,在微微发抖。
“请问您是哪位?有预约吗?”秘书的声音,公式化而冰冷。
“我……我是苏晚晴。”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传来一声轻笑。
“苏小姐?李总现在很忙,没时间见您。如果您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
“我……我想见他一面。”
“抱歉,苏小姐。李总吩咐过,如果是您,就不见了。”
电话被挂断了。
我握着话筒,愣在原地。原来,他还是恨我的。也是,当年我让他当着全城人的面,丢了那么大的脸。他怎么可能还会帮我。
我彻底断了所有的念想。
我开始认命。我不再幻想陈哲会回来,也不再奢望有人会来拯救我。我像一株被踩进泥土里的野草,用尽全身力气,只想活下去。
我在城市的边缘,找了一个最脏最累的活——在建筑工地上筛沙子。
工地上,除了我,全是男人。他们看我的眼神,充满了不加掩饰的欲望和鄙夷。他们会在我干活的时候,故意说一些下流的笑话。工头也常常借故克扣我的工钱。
我忍着。为了那点能让我吃饱饭的钱,我什么都能忍。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着。我变得越来越沉默,越来越麻木。我几乎忘了,我曾经也是一个爱笑、爱闹的女孩。
直到那天,我在工地上,又一次见到了李文博。
他作为开发商的代表,来工地视察。他穿着一身昂贵的定制西装,在一群人的簇拥下,众星捧月般地走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想躲,但已经来不及了。
他的目光,扫过人群,最终,落在了我身上。
我戴着安全帽,脸上沾满了灰尘,身上穿着又脏又破的工服。我和周围那些皮肤黝黑的工人,没有任何区别。
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我。
他的脚步,顿住了。他身后的那些人,也都停了下来,顺着他的目光,好奇地看着我。
他的眼神,很复杂。有震惊,有错愕,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情绪。
我们隔着几米的距离,遥遥相望。时间,仿佛在这一刻静止了。周围的嘈杂声,都消失了。我只能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
我以为,他会像上次一样,对我视而不见。或者,会用最刻薄的语言,来羞辱我,报复我当年的所作所为。
但他没有。
他挥了挥手,让他身后的人先走。然后,他一步一步,朝我走了过来。
他站在我面前,高大的身影,挡住了刺眼的阳光。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我……在这里工作。”
“工作?”他皱了皱眉,看了一眼我满是老茧和伤口的手,“这就是你想要的爱情?这就是你宁愿放弃一切,也要选择的生活?”
他的话,像一把刀,狠狠地扎在我心上。
我无言以对。
他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我身上。那件带着他体温和淡淡古龙水味道的外套,和我这一身肮脏的工服,格格不入。
“跟我走。”他说,语气里,带着不容抗拒的命令。
我没有动。
“去哪里?”
“去一个……能让你重新做回人的地方。”
06
李文博把我带到了他名下的一套高级公寓里。
公寓很大,装修得奢华而有品位。我站在光洁如镜的地板上,看着自己又脏又破的鞋子,局促得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去洗个澡吧。”他指了指浴室的方向,“衣帽间里有干净的衣服。”
我走进浴室,看着镜子里那个面黄肌瘦、形容枯槁的女人,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我有多久,没有好好看过自己了?
我洗了整整一个小时,仿佛要把这几年积攒的所有污垢和屈辱,都洗掉。
换上衣帽间里干净的衣服,我走了出来。李文博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酒,静静地看着窗外的夜景。
听到脚步声,他回过头。看到焕然一新的我,他的眼神,闪过一丝惊艳,但很快,就被更深沉的悲哀所取代。
“坐吧。”他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我在离他最远的位置坐下,像一只受惊的小鸟。
“这些年……你都是这么过的?”他沉默了很久,才开口问道。
我点点头。
“为什么不回家?不去找你爸妈?”
“我……没脸见他们。”我低着头,声音轻得像蚊子叫。
“那陈哲呢?”他问出了那个我最怕听到的名字,“他把你一个人扔下了?”
我的身体,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他看出了我的异样,没有再追问下去。他叹了一口气,站起身,从酒柜里拿出一瓶药,和一杯温水,递给我。
“这是治疗营养不良的药,你先吃着。以后,就住在这里吧。我会每个月给你一笔生活费,足够你过上体面的生活。”
我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为什么?”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帮我?你不是应该……恨我吗?”
他看着我,眼神深邃。
“我确实恨过你。”他坦白道,“你让我成了全城的笑话。但是……”
他顿了顿,苦笑了一下:“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我发现,我恨不起来了。苏晚晴,你太傻了。傻得……让人心疼。”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从那天起,我就住在了这间公寓里。李文博履行了他的承诺,他给了我一张银行卡,里面的钱,足够我一辈子衣食无忧。
他没有对我提任何要求,只是偶尔会来看看我。他会陪我吃饭,陪我聊天,就像一个老朋友。他从不触碰我,也从不提及我们之间那段尴尬的过去。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样平静地过下去。我甚至开始慢慢地,从过去的阴影里走出来。我开始学着重新打扮自己,开始看书,画画,努力找回那个曾经的苏晚晴。
直到有一天,李文博带回来一个消息。
“我找到陈哲了。”他说。
我的心,猛地一紧。
“他在哪里?”
“他在城西的一个地下赌场里,欠了一大笔钱,被人打断了腿。”李文博的语气,听不出任何情绪。
我愣住了。
“他还说,”李文博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当年,他之所以接近你,追求你,都是因为……有人给了他一笔钱。”
“不可能!”我尖叫起来,像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你骗我!阿哲不是那样的人!”
“是不是,你自己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李文博给了我一个地址。
我像疯了一样地冲了出去。我不能相信,我不敢相信。那个我爱了那么多年,为他不惜一切的男人,怎么可能是个骗子?
我找到了那个地下赌场。在最肮脏的角落里,我见到了陈哲。
他哪里还有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的样子?他瘦得脱了相,满脸胡茬,一条腿不自然地扭曲着。他看到我,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眼神躲闪,不敢看我。
“阿哲……”我走上前,声音在颤抖。
“你来干什么?”他冷冷地开口,“来看我的笑话吗?”
“李文博说的,是真的吗?”我死死地盯着他,想从他脸上,找到一丝否定的痕迹。
他沉默了。
“你说话啊!”我几乎是在嘶吼。
他终于抬起头,看着我,脸上露出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充满恶意和嘲讽的笑容。
“是又怎么样?”他说,“苏大小姐,你不会真的以为,我一个穷光蛋,会爱上你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人吧?我承认,你很漂亮,带出去也很有面子。但跟你在一起,太累了。我每天都要伪装成你喜欢的样子,说你喜欢听的话。你知道我有多恶心吗?”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那……那你当初为什么要走?”
“因为钱拿够了啊,傻瓜。”他笑得更开心了,“你爸给了我五百万,让我永远离开你。有这笔钱,我为什么还要守着你这个麻烦精?”
五百万……我爸……
原来,是这样。
我所有的信仰,在这一刻,全部崩塌。我这十年所经历的一切,我所坚守的爱情,都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我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07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那个赌场的。
我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天上下起了雨,冰冷的雨水打在我脸上,和我滚烫的眼泪混在一起。
我回到了李文博的公寓。他正坐在客厅里等我,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走过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那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哭得撕心裂肺。
我大病了一场。高烧,昏迷,嘴里不停地喊着“骗子”。李文博一直守在我身边,寸步不离。
等我病好后,我像变了一个人。我不再说话,也不再笑。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天整天地发呆。
李文博想尽了办法,想让我开心起来。他带我去看画展,去听音乐会,去全世界旅游。但我的心,已经死了。
有一天,他带我去了西灵山。
“晚晴,你看,”他指着山顶的日出,对我说,“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来。不管前一天晚上有多黑,天,总会亮的。人也一样,不能总活在过去。”
我看着那轮金色的太阳,眼泪,又一次流了下来。
“李文博,”我转过头,看着他,“谢谢你。但是,我已经不配拥有阳光了。”
那天之后,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留下一封信,离开了李文博的公寓。我没有带走他给我的那张银行卡,只带走了那枚一直被我藏在身边的,他当年准备送给我的订婚戒指。
我回到了我和陈哲开始的地方——那个贫民窟。阁楼早已物是人非,但那片废墟,还在。
我像一个幽灵一样,在这里游荡。我靠捡垃圾为生,把所有换来的钱,都买了颜料和画板。我开始画画,画我这荒唐的前半生。
我画金碧辉煌的宴会厅,画那个穿着晚礼服,像木偶一样的女孩。
我画那个破旧的阁楼,画那个在星光下接吻的少年和少女。
我画肮脏的工地,画那个满身泥污,眼神麻木的女人。
我画那个地下赌场,画那个面目狰狞,说着最残忍话语的男人。
最后,我画了一片废墟,废墟之上,一朵小小的向日葵,在努力地,向着太阳生长。
画完最后一笔,我扔掉了画笔。
我带着那枚戒指,走进了西灵山。我想找一个最干净的地方,结束我这可笑的一生。
我不知道,我死后,会有人发现我吗?
如果有人发现了我的尸体,发现了这枚戒指,他们会编造出怎样一个故事?是一个为爱殉情的悲剧,还是一个豪门弃妇的挽歌?
或许,都有吧。
我总在想,如果当初,在那个订婚宴上,我点了头,嫁给了李文博,现在会是什么样子?我会成为那个商业帝国的女主人,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我的心,会快乐吗?一个没有爱情的婚姻,和一个骗局一样的爱情,到底哪个更可悲?
说到底,我这种从小被富养,没经历过一点人间疾苦的女孩,是不是根本就不配谈什么纯粹的爱情?我以为我能为爱吃苦,可当真正的苦难来临时,我才发现自己脆弱得不堪一击。我感动了自己,却拖垮了爱人,也伤害了家人。这份所谓的“勇敢”,除了自我满足,又有什么意义呢?
也许,从我为了一个男人,与全世界为敌的那一刻起,我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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