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委托了一个律师,还可以再请其他律师进行会见吗?这个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对辩护律师的选择权以及律师的会见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享有辩护权,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作为辦护人。这意味着在已经请了一名律师的情况下,被告人或其家属仍有权再请另一位律师参与辩护工作。

两位辦护律师可以共同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会见、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查阅复制案卷材料等。

1.明确意愿:家属可以基于案件复杂程度、现有律师服务满意度、希望增加辦护力量等因素考虑是否要再委托一位律师。

2.签订委托协议:确定需要再聘请律师后,应与新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事项、权限、费用等事项,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 安排会见:新的律师在持有有效证件 (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的情况下,有权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会见在押的被告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所以说,家属在案件需要和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同时聘请两名律师辩护。

如果有家人被拘留在看守所,家属一定要早点找律师会见,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给当事人辅导口供笔录如何做等。有任何法律问题可以添加后台留言,24小时在线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