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第16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渭市字〔2023〕71号)相关销号工作要求,现对第16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反馈的问题
全市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大多为柴油车辆,新能源车辆少。
二、整改目标
优化车辆结构,提升新能源车辆比例。
三、整改措施
1.优化车辆结构,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原则,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2.加快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探索建立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机制。2023年底前临渭区、渭南高新区现有环卫车辆总数的30%更新为新能源电动汽车。
四、整改期限
2024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临渭区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临渭区2025年元月新购置47辆新能源汽车,完成了年度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的目标任务,同时申请报废达到使用年限的燃油汽车20辆。截止目前临渭区共有环卫车辆251辆,其中新能源车辆113辆,新能源车辆占比约45%。完成2023年度临渭区环卫车辆总数的30%更新为新能源电动汽车目标任务。
(二)渭南高新区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渭南高新区城市管理处2024年新增环卫车辆14辆,全部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完成了年度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的目标任务。截止目前渭南高新区共有环卫车辆70辆,其中新能源车辆24辆(2024年新增14辆),新能源车辆占比约34.29%。完成2023年度渭南高新区环卫车辆总数的30%更新为新能源电动汽车目标任务。
根据《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渭市字〔2023〕71号)要求已完成整改,通过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自行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监督电话:0913-2930533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西配楼421办公室
渭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6月10日
来源:渭南城市执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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