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将于今年10月在晋江举办总决赛

以此为契机

晋江在吸收省、泉州政策基础上

出台《晋江市推动第三届全国博士后

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促引”若干措施》

吸引优秀博士(后)人才项目落地晋江

加快产学研融合和科研成果转化

推动人才链与创新链、

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提供大赛落地项目梯度奖励

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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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在晋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报名参赛,经我市推荐选送获奖的参赛对象,在省级配套奖励基础上,由泉州市级财政按照大赛奖励标准再给予1:1配套奖励。

支持在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参赛人才,参赛参会博士与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达成进站意向并于3个月内办结进站手续的,在享受泉州市级博士后进站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大赛总决赛金、银、铜、优胜奖项目(以下简称大赛获奖项目)以及其他入围总决赛项目在晋江落地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补助。

提供大赛落地项目免租创业空间

晋江市创新创业创造园

依托晋江市创新创业创造园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设立泉州南翼国家高新区晋江区域博士后创新创业产业园,在深圳、武汉、西安、上海等人才飞地设立博士博士后工作室。

对大赛落地项目,可申请免租使用上述场地,时间最长2年,最大面积1500平方米

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

落地晋江项目在晋江设立企业的,首次列入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首次认定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20万元

强化多元金融赋能

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配套设立参赛项目路演平台,依托泉州、晋江创投协会,组织、邀请我市及国内知名创投机构参与,通过“路演展示+一对一洽谈”模式,为项目提供融资对接与商业化建议;

设立规模5000万元“晋江人才创新创业融资专项贷款”,为落地晋江项目提供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多元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年期)+50BP。

对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金、银、铜奖项目在晋江落地转化的贷款连续三年给予当年度LPR利率50%贴息,优胜奖项目及入围总决赛的项目在晋江落地转化的,给予连续两年1%贴息,单个项目贴息贷款不超过400万元

享受高层次人才“免申即认”

依托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为大赛获奖人才提供专窗服务。来(留)晋的金奖获得者可“免申即认”为市级第二层次人才;银、铜奖获得者可“免申即认”为市级第三层次人才,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津贴、购房补助、子女入学等待遇。

提供生活、安居保障

对大赛落地项目中首次来晋创业就业的博士,给予11万元生活补贴;对在晋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8万元购房补助;对购买房地产项目人才房源的,在售楼部原有优惠折扣基础上额外最高可享受购房总价9.7折优惠。

同时,可申请入住我市定点酒店,享受累计不超过7天的免费住宿。

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本人户口可迁入市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给予引才荐才补助

对引进大赛获奖者的企业,支付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劳动报酬年度累计10万元以上(含)的,按劳动报酬总额的20%给予企业引才补助,引进同一获奖者每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同一法人单位每年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引进大赛获奖者的机构,其招引的获奖者申报并入选为国家级人才奖励20万元、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百人计划”、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产业领军团队人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等奖励10万元;其招引的获奖者被认定为晋江市高层次人才的(包括产经、医疗、高教以及集成电路专项人才),按照第一至七层次分别给予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0.3万元、0.2万元。

提供项目合作补助

鼓励企业与参赛博士(后)团队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对技术开发项目(需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完成后,按照企业实际出资金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年单家企业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提供便捷审批服务

设立“一对一”服务专员,实行注册登记、人才认定、政策兑现等全链条跟踪服务;对需要办理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许可事项的,实行“证前辅导”服务,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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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 晋江市人社局

编辑 | 陈月燕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陈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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