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这么一个奇女子,她曾和3000个男人上过床,之后更是将这些写书出版,她是谁?
她就是被称为“民国第一欲女”的余美颜。
余美颜的父母都是读书人,明白知识的重要性,于是将女儿送去学堂里读书。
读中学时,余美颜就格外不同,她不顾外人的眼光,穿着漂亮的泳衣和男同学们一块游泳,甚至代表学校参加了当时县里举办的联合运动会。
这样的行为放到现在我们都见怪不怪了,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人而言,余美颜实在是太离经叛道了。
年轻漂亮,身材姣好且思想开放的余美颜吸引来不少追求者,看着男人们为自己争得头破血流的样子,余美颜对自己的容貌更加自信。
然而,余美颜的父母却不这么认为,余美颜引以为豪的,在外人眼里是“招蜂引蝶”和“不安于室”,为了不让女儿做出更加“出格”的举动,余父直接让女儿辍学在家。
之后,余父开始为女儿物色合适的结婚人选,选来选去相中了一个富商之子谭祖香。余美颜本来很反对父母包办婚姻,但是谭祖香是海归,思想前卫,两人能聊到一块,不仅如此,谭祖香还长得一表人才,完美地戳中了余美颜的审美。
婚后,余美颜和谭祖香过了一段,蜜里调油的日子。可惜,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两个月的时间就戛然而止,原因无他,谭祖香因为工作的原因需要去美国,这对新婚夫妇就这样开启了“异国恋。”
当时的通讯和交通没有如今发达,两个人想念对方还能开聊天,对于余美颜而言,丈夫出门工作和人间蒸发没两样。
余美颜原本安安分分的独守空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然而,她低估了自己的婆婆,这个刁钻老太婆在儿子离开后,狠狠地磋磨儿媳妇,每日对她恶语相向,余美颜只是一个18岁的小姑娘,哪里能承受住这些。思来想去,余美颜决定跑,她不要留在这个“吃人”的家里。
1918年2月27日,余美颜离家出走来到广州,阴差阳错下,她因为当地发生的一起重大案件被巡捕抓进了监狱,后来还是在亲戚的保释下,才重获自由。
然而,此事将余美颜的命运彻底改写。
谭家发现余美颜私自逃走后,直接上门找到余家,要求和她家解除婚约。
在那个年代,女子被退婚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情,余美颜的父亲直接将女儿送去习艺所(相当于少年犯收容所)。
谁都不知道余美颜在里面经历了什么,短短一年的时间,余美颜性情大变,她开始游戏人间。
余美颜一改之前的风格,日日穿着美艳暴露的衣服,出入各个娱乐场所,还因此认识了很多富家子弟,成为人尽皆知的“交际花”。
余美颜陪着这些男人跳舞、吃饭,去赌场,他们眼馋她的美貌,作为交换,他们得拿出他满意的钱财。
倘若遇到自己心仪的男人,余美颜也会陪着他们过夜,一时之间,余美颜成为报纸上的常客,她每天都在刷新大家对她的认知。
在一个饭局上,余美颜认识了一位香港富商,席间,余美颜倾诉欲爆棚,将自己这些年的经历一一道来。
这个大余美颜20岁的男人有些心疼她,两人来往更加频繁,时间一长,两人陷入热恋。
余美颜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一个向往自由的女子,竟然甘愿当一个男人的姨太太。
不过,即便到了香港,成为人妻,余美颜也没有因此改变自己的生活作风,她依旧享受着在交际场所中受人追捧的生活。
没过多久,余美颜的丈夫便因为无法忍受妻子的不检点和挥霍无度,登报和她解除了婚约。
经历过两次婚姻后,余美颜照旧在社会上游荡。
二十五岁这年,余美颜结识了南海县县长的儿子。这位“官二代”对余美颜一见钟情,面对他的不懈追求,余美颜动了心,然而,男方的家长极力反对他们在一起,不但将人拘禁起来,还要求余美颜归还儿子为她花掉的2万元钱。
余美颜也是真心喜欢那个“官二代”,她相信了县长夫人的话,只要将2万元还给他们,就让他们结婚。余美颜很快筹集了两万元。可是,在她将钱还给县长夫人后,县长却给她安了一个“土娼”的罪名,要将她抓起来。县长夫人假意说情,只要以后不骚扰她儿子,就不再治罪于她。
心灰意冷的余美颜只身一人前往美国。几年的离经叛道让她身心俱疲,她此次出发是为了去美国找到自己的前夫谭祖香。
但是,两人已经多年未见,还解除了婚约,而谭祖香早对余美颜的风花雪月之事有所耳闻,故而拒绝了她的复合请求。
余美颜只能垂头丧气回到广州。
余美颜觉得自己多年来不能浑浑噩噩的过去,于是将自己多年的故事集结成书,这本书便是《摩登情书》,在书中她声称自己和3000名男子上过床,除此之外就是她和情人们的往来情书。
这本书一经上市便成为畅销书,然而,余美颜却没有接着写,而是选择遁入空门,她已经厌倦红尘种种,余生只想常伴青灯古佛。可是,她出家的消息传出去后,每天都有数十个男的去看望她。
寺庙主持不堪其扰,直接将余美颜赶出佛门。
余美颜只觉得世间没有自己容身之处。
1928年4月19日,在香港开往上海的轮船上,余美颜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28年的荒诞人生。
在遗言中,余美颜写道:“来世或可做一纯洁女子,得到真正自由。”
余美颜死后,杨耐梅被她的故事打动,决定将她的故事拍出来,这就是后来的电影——《奇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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