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全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广州华立学院2025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特制定广州华立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一、联招政策

1. 联招报名考试:2018年起全国联招考试报名和填报志愿分开进行。其中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须参加招生院校的术科考核,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具体内容以全国联招办公室的最新文件为准。考生请登录联招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www.eeagd.edu.cn/lzks/)查询联招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试科目与安排、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等相关说明。

二、录取规则

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并填报广州华立学院志愿的考生,达到全国联招办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按照相关招生政策及招生章程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术科考核

全国联招不组织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报考广州华立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术科考试。

经相关二级学院协商并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同意:报考广州华立学院2025年联招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音乐教育)的考生。考生须在2025年5月30日17::00前提交与艺术类专业相关的作品或获奖经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和动画)将作品或获奖证书等拍照后发原图;音乐教育发视频/音频或获奖证书拍照后发原图到接收邮箱:gzhlzsb@163.com,同时注明考生姓名、全国联招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广州华立学院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并在6月10日前将考核合格名单上报联招办。逾期不接收作品或获奖经历。

四、招生专业

01、普通类-文史类

02、普通类-理工类

03、美术类

04、音乐类

1. 以上招生专业仅供参考,招生专业和代码等信息以全国联招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 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具体见学校网站公布的2025年普高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3. 各专业办学地点参照学校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报到校区和报到时间等以学校发放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收费标准

被广州华立学院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具体可在联招办公室的《招生专业目录》或广州华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阅学校2025年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六、入学管理

新生持加盖广州华立学院公章和校长签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学校《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学生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七、毕业证书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广州华立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州华立学院相应学位证书。

八、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规处理

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十、其它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广州华立学院信息。

(二)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全国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

十一、附则

本简章报全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适用于学校202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报考工作时间有变化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