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违法事实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一、罚款3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违法行为

化州市卫生健康局

违法事实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处罚内容

一、罚款3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违法行为

化州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