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宣威市公安局双龙派出所接到施先生报警称,抓到一个小偷,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5月20日,何某去双龙街道某足浴店按摩,经过停车场时,看到一辆车车内有6包玉溪香烟和410元现金且车门未锁,便心生贪念拉开车门将物品偷走。随后,施先生查看监控视频时发现,小偷是经常出入足浴店的何某,第二天施先生“偶遇”何某时及时报警。最终,何某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然而,5月26日,何某上午刚从拘留所出来,下午又进派出所了,什么情况?
原来,何某出来后非但不思悔改,反而于当天早上在振兴街某诊所旁边又以“拉车门”的方式,将缪某车内的500元现金盗走。
得手后,何某开心地来到派出所,准备领取几天前被拘留时扣押的个人物品,令何某想不到的是,刚到派出所门口就被赶来报警的缪某认出,民警现场将其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5月26日,宣威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何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记者 甘仕恩 通讯员 吕林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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