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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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中越之间关于南海的争议中,越南方面找到诸多历史资料来支撑其主张。这些史料中的地名繁杂而混乱,但却被罗织成相互关联的地名关系。这种历史叙述看似系统而完整,但其各个节点却缺乏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逻辑。以越南发行的白皮书为线索,可以找到越南建构南海历史叙述的主要依据。详细考察这些越南和西方文献中相关地名之间的关系,即可进一步发现越南南海主张中的历史地名叙事逻辑及其问题所在。
关键词:南海;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越争端
一、引言
南海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疆域。中国人民在此地区生产、生活相关的历史资料丰富,为我国主张南海各群岛领土主权和相关海洋权利提供了坚实的历史依据。作为南海周边国家之一的越南也与南海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古代越南受中华文化影响,也存留下来许多汉文和喃字史料。越南方面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就试图从国内外史料中寻找支撑其南海主张的历史依据。但这些史料中的地名各异,描述不一,以至于越南声索南海岛礁的逻辑有大量牵强附会之处。
针对这些漏洞,国内学者通过丰富而翔实的史料考据和深入的逻辑分析,对越方的主张进行了批驳。其中的关键问题即是越方所称“黄沙”和“长沙”与我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之间的关系问题。越南的研究者普遍坚持越南史料中的“黄沙”和“长沙”等地理位置即是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但国内历史地理学家已明确指出越南所谓“黄沙”和“长沙”并非我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当前南海地名的考证相关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但对越南政府和学界发展出的整套南海历史地名关系网的关注相对较少。通过分析越南的官方白皮书和学者著述,我们可以发现越方将大量汉喃和英、法文史料中的地名串联成了相互关联的网络,使原本繁杂的不同地名看似指代相同地理位置,即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这种关系网表面显得系统而完整,但其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有着明显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其关键节点相关的论证逻辑非常脆弱。本文将通过梳理越南政府官方资料和相关一手史料,结合国内外史地研究成果,展现越方的完整南海历史地名关系网络及其脆弱点。
二、越方历史地名的起始点:“葛鐄”
20世纪初南海纷争起源时,西方列强对南海地形的称呼基本定型,他们称这片海域为“South China Sea”,称西沙为“Paracel”,称南沙为“Spratly”。中国古代对南海地形有多种不同命名,但近代以来中国政府对南海地名经过多次改订,形成了当前的官方名称。
越南官方目前坚持将西沙和南沙称为“Hoàng Sa and Tru ^ó ng Sa”,并主张越南及西方史料中出现的“葛鐄”“黄沙”“黄沙岛”“黄沙渚”“万里黄沙”“长沙”“万里长沙”“Cát Vàng”“Pracel”“Parcel”“Paracels”等均是西沙和南沙的名称。将这些繁杂的名称都联系到西沙和南沙上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而其起点是最早在越南史料中出现的“葛鐄”。
在古代越南文字中,“”是沙滩、浅滩之意,“葛”是沙子之意,“鐄”则代表金色,整个词组就是“金黄色的沙滩”的意思。南越西贡政权在1975年发表的《关于黄沙和长沙群岛的白皮书》(The White Paper on the Hoang Sa(Paracel)and Truong Sa(Spratly)Islands,以下简称“1975年白皮书”)中称此地名是西沙群岛的古代越南语名称,首次出现在17世纪的《洪德版图》中。这一史料被当时的南越政权当作能够证明其对西沙拥有主权的最早的证据。南越方面称《洪德版图》记载了越南人在“黄沙”地区的经济活动,因此能够证明在17世纪时越南当地政权就已经在此地开展经常性活动。
“洪德”是后黎朝圣宗年号。黎圣宗在位期间,攻打占城、川圹等地,扩大了黎朝版图。同时,黎圣宗从光顺十年开始,开展了作为国家行为的地图绘制工作,1470年改元洪德之后于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增定版图,将新获得的领土纳入。但目前流传的“洪德版图”并非1490年所绘。韩周敬、郭声波将“洪德版图”与《钦定越史通鉴纲目》等史料相比照,结合图中行政区划、地名避讳等综合考证,认为“洪德版图”应是作者根据洪德年间的资料于1651—1653年所绘。“洪德版图”的内容包含后黎朝全域图和各承宣地图并配有简要说明文字,然而该图仅是粗略描绘了当时各承宣构成和大致地理关系,并没有关于各地经济生活的详细描述,当然也没有关于越南人在南海地区活动的记录。
我们不难发现,南越政权混淆了“洪德版图”原图和《洪德版图》图集。《洪德版图》图集不同于“洪德版图”本身,它成书于更晚的年代。现存《洪德版图》有4个版本,其中两个版本是收录了《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景盛新图大蛮国》《甲午年平南图》等其他地理资料的版本。这两个版本分别藏于日本东京的东洋文库和笔者曾就读的广岛大学,广岛大学藏本较东洋文库藏本而言,文字和地图线条都更清晰,寺庙等一些图案的描绘更细致,但图文内容基本一致,应是同一版本的抄本。南越政权发表的白皮书所引用的版本是东洋文库所藏版本。1962年南越“国民教育部”将该版本配上现代越南国语译文后出版。此版《洪德版图》收录的《景盛新图大蛮国》图中记“景盛戊午”(1798),图序落款是“庚申九月十四日”(1800),可见该版本的《洪德版图》成书不会早于西山朝景盛年间,应是其后编纂而成。“1975年白皮书”中引用的所谓越南人在“黄沙”地区的活动的记述实际上并非出于“洪德版图”,而是出于《洪德版图》这一图集中的《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从南越再版的该图集影本内容来看,显然南越政权是了解“洪德版图”和《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的关系的。然而“1975年白皮书”似乎刻意混淆了两者的概念,利用了“洪德版图”和《洪德版图》的同名,使得《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的表述看似是记录在表示王朝权力覆盖的“版图”之上。
综上所述,“葛鐄”相关的记述实际上最早出现在《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南北越统一以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也不再将“洪德版图”作为其声索南海岛礁的历史依据了,转而将《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作为最早的相关史料。然而《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的地图部分与文字记述部分却是无法相互吻合的。
《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是一种交通路程图的地理书,在路线图上方有记述路线周边风土地理等的文字,是《天南四至路图》众多抄本中的一种。保存至今的《天南四至路图》均为抄本,版本不下十余种。主流观点认为该图编绘的年代应是1686年,而南越1962年出版的东洋文库所藏版本如前文所述,应是1800年之后的抄本。据王志强考证,关于“葛鐄”,该图的各个抄本中,有些有文字说明、有些在地图中有标示,仅《天下版图》和《安南形胜图》中图文能勉强对照,且各版本中采用的文字字形也不尽相同。仅就东洋文库版本来看,其中“葛鐄”相关文字记述如下:“海中有一长沙,名葛鐄,约长四百里,阔二十里,卓立海中。自大占海门至沙荣门,每西南风,则诸国商内行漂跋在此,东北风,外行亦漂跋在此,并皆饥死,货物各置其处。阮氏每年季冬月持船十八只来此取货,多得金银钱币铳弹等物。自大占门越海至此一日半,自沙淇门至此半日。”从此段文字对应的地图局部,即“大占海门”到“沙荣海门”的区域,位于从升华府到广义府的地区。从其文字内容来看,“葛鐄”应位于“大占海门”与“沙荣海门”之间的航路上,然而该处地图中并没有描绘相应名称的地点。与之相对,地图中标记有“葛鐄”文字的地点并非海中地形,而是内陆河道交汇之处(见图1),此处不在升华府到广义府的地区,而是在清华至乂安一带。东洋文库和广岛大学所藏版本均是如此。
鉴于此史料中也存在其他古今混淆、考据不谨之处,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是纂者自身的错误。但也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即此处“葛鐄”是做普通名词使用,意指黄沙浅滩。如果是这样,河道和海路都有可能有黄沙浅滩。根据《天南四至路图》部分抄本的序言署名可知其作者为“青江碧潮儒生”“杜伯”。有越南学者根据《清章县志》和《杜氏家谱》记载,认为作者杜伯字公论或者公道,自小考中乡甲,补为石河知县,政和年间辞官后南行至顺广、占城、真蜡等地,后受郑主的命令绘制地图。但《天南四至路图》及其序言中并没有关于作者受命于郑主的记述。从序言内容来看,作者是考虑到“未有立图以便人之往来者”才做此图“供卧游云尔”。而且其作品本身也存在图文不符的问题,品质确实不佳,综合来看不足以作为确认政治版图的依据。
南越政权出版的“1975年白皮书”在引用《洪德版图》时,仅引用了关于“葛鐄”的文字描述,而未附上原图。而后越南政府于1979年、1981年、1988年、2012年出版的白皮书中仅引用了《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升华府至广义府部分,而未引用图1所示标记有“葛鐄”地形的部分。《黄沙和长沙特考》中引用的《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原图亦是仅引用了升华府至广义府部分。越南方面应该是意识到该史料中图文不符的问题,所以才仅引用了原图的一部分。
实际上,与《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关于“葛鐄”的文字记述相一致的地图也是存在的,即同样被收录在《洪德版图》中的《甲午年平南图》。广岛大学藏本和东洋文库藏本《洪德版图》均有收录该图,署名“督率端郡公画进”,被认为是裴世达于1774年所作。该图中会安以南至安和海门近海处有标记为“大长沙以下”的长大沙滩,继续向南至“朱坞海门”,其外有标记为“葛鐄”地形。但此图中并没有关于此地的文字描述。
由此可知,越南方面所提出的所谓“黄沙”的古地名“葛鐄”实际上是将《洪德版图》这一图集中的不同地图和文字记述相拼凑,并舍去了其中自相矛盾的部分后形成的,它原本甚至有可能是内陆河道上的地名。
抛开上述地图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问题,仅看《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的文字记述部分,也不难发现其描述的“葛鐄”与西沙群岛大相径庭。书中称:“自大占门越海至此一日半自沙淇门至此半日。”从以上提及的各种越南古地图中可见“大占门”“沙淇门”位于越南广南至广义的地区,“大占门”位于现今广南省的大海门(Cua Dai),而“沙淇门”在大占门与沙荣门之间,位于现今广义省沙淇(Sa Ky`)。这两地均位于越南中部地区,相隔并不远,分别到西沙群岛的距离几乎相同,但《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记述的“葛鐄”与这两地的距离却有三倍之差。稍有几何知识的话就不难判断“葛鐄”大概处于越南近海位置,而越方的主张则非常牵强。从《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记录的“水程日次”和《甲午年平南图》中记载“舟行自芽庄海门至高棉海门二十日夜”等处也可推断,以当时的行船速度,一两日内是无法到达西沙群岛的。实际上越方似乎也认识到了这种说法难以让人信服,进而解释称:“古代的地理描述并非如现在这样精确”。但既然古代的地理描述并不精确,越方又是如何能断定“葛鐄”就是今天的西沙群岛呢?这显然是越方无法正面回答的问题。
日本庆应义塾大学语言文化研究所的嶋尾稔也注意到了“葛鐄”可能距离越南海岸很近的问题。但嶋尾稔推测杜伯编纂《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时并非根据自己的考察,而是通过接触到的欧洲人得来了信息,在这个过程中,欧洲人做了夸大的描述,并按照自己的想象将“Paracel”的规模做了调整。此外,嶋尾稔认为“西南风则诸国商舶内行漂跋在此东北风外行亦漂跋在此”一句中的“内行”与“外行”有可能对应了欧洲航海者所记录的“Paracel”西侧的“Inner passage”和东侧的“Outer passage”。嶋尾稔认为皮埃尔·芒甘(Pierre-Yve Manguin)曾指出“Outer passage”的说法最早见于17世纪末的葡萄牙航海书,那么利用“Outer passage”航行的信息在17世纪下半叶流传到越南也并非完全不可能,但亦有可能是(《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抄本中混入了18世纪后传入的信息。以上推测显然缺乏可靠的依据,将“内行”“外行”看作是西沙两侧水路过于牵强。如果杜伯的记述是来源于西方人的转述,且转述的内容又充满夸张和想象,那么它就更加无法证明“葛鐄”是西沙了。嶋尾稔的推论建立在“越南方面的历史叙述全部正确”的假设之上,再倒过来推论为何史料会有与现实情况不符之处。这样预设前提的推论必然只能得出符合越方历史叙述的结论。从《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本身的性质来看,上述推测也经不起推敲。该图集是一种地理交通图,其实用性目的是向当时的人们表明交通路线。例如“葛鐄”的记述所在的第一卷,其内容是从“升龙”(今河内附近)到“占城国”(今越南中南部)的3条路线(陆路、河路、海路),并介绍了沿途的地理风土。而西沙群岛距离越南海岸超过两百公里,当时的当地居民根本不可能在向占城国旅行的途中绕道至远海中的危险区域,又怎么会将这样的地区描绘在交通图中呢?对此,我国研究者给出了更可信的推论:史料中的“葛鐄”并非是指西沙群岛,而是越南沿岸的理山岛及周边浅滩。此种推论更符合《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的记述,而“内行”与“外行”指的是理山岛西侧和东侧的航路。
综上所述,《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作为越南声索南海岛礁的依据来说是非常脆弱的。但它在越南至今为止发表的各个南海相关白皮书中都被视为重要历史证据,因为它是越方历史地名网络的关键节点
18世纪以后的史料中绘有“葛鐄”的有马伯乐(Henri Maspero)留下的《交州志·广南处图》(明命朝重绘本)、《黎朝过广南路图》(据1741年重绘天南路图)和《黎朝过广南路图》(迪穆蒂埃重绘本)。其中没有关于“葛鐄”的详细描述,但标有该地名的地点与《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文字描述位置接近。这些史料皆是与《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同源的,来自不同时期的抄本,图中有拉丁语字母拼写的地名和标题,应是欧洲学者重绘。有可能是这些史料在传抄重绘过程中按照原本的文字描述对地图部分进行了修改。如上所述,越南文献中关于“葛鐄”的记载均源于《天南四至路图》的各种抄本,在其他史料中则未见有使用此地名,而是出现了“黄沙”“黄沙渚”“黄沙岛”“长沙”等地名。
另一方面,西方的南海相关史料中多有“Paracel”和类似地名出现,但鲜见有使用“Hoang Sa”的拼写作为相关地点的名称。虽然当前越南官方主张西方文献中的“Cat Vang”等地名即是“黄沙”之意,等同于越南文献中的“葛鐄”“黄沙”等地名,但本研究的主旨之一,即是论证我们不应当默认将越南和西方史料中的这些地名看作相同地理位置。这些史料的作者在使用这些地理名称时,他们意图指代的实际地理位置有可能并不完全相同。而越方正是以《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的“葛鐄”和让—路易·塔贝尔(Jean-LouisTaberd)记述的“Cat Vang”作为“粘合剂”,将各个越南史料和西方史料中的记述相拼接,通过历史叙述的技巧,让这些地名看似全都是指代同一地点。关于此问题,待后文详述。
三、18世纪后的越南史料与“黄沙”
和“黄沙”“长沙”有关的18世纪后的史料中,越南官方和学者们最常提及的是黎贵惇1776年著《抚边杂录》。黎朝后期郑阮纷争时代,黎贵惇随郑主出兵南进,在南方任职时搜集广南阮氏政权割据时期资料撰成《抚边杂录》。该书仅以抄本传世,各个抄本差别甚大,且作者编纂时本就未能精审严谨,内容有失于查考之处。越南政府声索南海诸岛时,书中内容被越方作为越南人在“黄沙”地区活动的证据。但原文中出现的地名十分混杂,越方所谓“黄沙群岛”时而被称为“大长沙岛”,时而被称作“黄沙渚”“黄沙”;关于清朝将遇难越南人押送回籍的事件的记述中又出现了“万里长沙”的地名。我们难以判断这些记述是否在描述同一地理位置。并且原文中“群山零星、一百三十余嵿”,“长约三十余里”等描述也不符合西沙地区的地貌。嶋尾稔认为“长约三十余里”描绘的是西沙永乐群岛,而“一百三十余嵿”说的是整个南海中的岛礁。这种推测显然是先入为主地臆断越方史料中的表述就等同于南海诸岛之后,再强行解释其中不符合事实之处,根本不具有说服力。
黎贵惇与其他越南史学家相比,确实已经开始意识到海洋的客观存在以及海洋对阮氏割据政权的影响,但是在其文中还见不到明显的“海疆”意识,作者对海洋的分析基本是文献资料和采访所得信息,没有对海洋的实地考察。从《抚边杂录》中记载的航程来看,越南沿海居民到达的岛屿沙洲大多距离海岸不远,“黄沙渚”“大长沙岛”应是越南近海的岛礁,这也更符合黎贵惇本人有限的海洋意识。而所谓“万里长沙”虽有可能是指我国西沙群岛,但《抚边杂录》的记载仅能说明越南人有在该地“采拾各物”,并且遇难“漂入清港”后被“押送回藉”,这些经济活动和遇险事件并不能说明越南当地政权有对这一区域进行管辖。
阮朝初期的史学家潘辉注所著《历朝宪章类志》和《皇越地舆志》中关于“黄沙渚”的记述有更丰富的细节,但其主要内容和《抚边杂录》相同。而阮朝官修的《大南实录》中关于“黄沙”的记述也与《抚边杂录》有明显的关联性。例如《大南实录前编》记载“黄沙队民”被清总督送回的事件发生在甲戌十六年,与《抚边杂录》中记载的乾隆十九年(1754年)发生的押送回籍事件显然是同年的同一事件,但描述的地理位置名称变成了“黄沙岛”。而关于此地的描述则与《抚边杂录》中关于“黄沙渚”的描述相同。换句话说,《大南实录前编》将《抚边杂录》中所载“万里长沙”和“黄沙渚”认定为同一地点,并称之为“黄沙岛”。虽然不知道出于何种理由,但是《大南实录前编》的编者将这些地名统合到了一起。
此外,《大南实录正编》还有多处关于黄沙的记述,这些记述主要是关于两类事件,一是“探度水程”和“描绘图本”,二是建庙立碑。这两项活动受到阮朝皇帝的命令和许可,由水军和民间百姓共同实施。关于这两项活动的记述不同于以往,乃是官方活动的详细记录,但其中的问题点在于记录中“黄沙”所在的具体地理位置。从其记述内容来看,所谓“黄沙”位于广义地区外海,但却不清楚其与海岸之间的距离。《大南实录正编》仅提及“描绘图本”工作的方案,并未记录此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也未记录其他关于此海图的史料。南越西贡政权称潘辉注根据该调查数据绘成图本,并于1838年制成《大南一统全图》。然而该图出处、年代等存在争议,戴可来认为其“是1910年以后绘制的赝品”。《大南实录正编》的记述与《抚边杂录》《大南实录前编》的共通之处在于该地是位于广义外海的船舶易于搁浅的危险地带。但《大南实录正编》中记载的古庙不见于《抚边杂录》《大南实录前编》;而《抚边杂录》《大南实录前编》中记载的丰富物产也不见于《大南实录正编》。
阮朝官修地理志《大南一统志》也是越南官方和学界常引用作为其依据的史料之一。越南外交部1979年《越南对于黄沙和长沙群岛的主权》白皮书(以下简称“1979年白皮书”)引用了《大南一统志》中部分记载并翻译成了英文。从白皮书使用的插图来看,其引用的是《大南一统志》嗣德本。该版本未能刊印,现存数种抄本,内容相同,但顺序、册数不一,其中法国亚洲学会藏抄本于2015年由我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主持编纂并出版发行。该书另一个版本“维新本”于1909年付梓刻印,日本印度支那研究会于1941年将该版本影印出版。
如果我们将“1979年白皮书”中所引译文与《大南一统志》对比的话,会发现二者之间有一些差异。白皮书引用的译文是将原文中广义省“形势”部分与“山川”部分的记述拼接而成,“形势”部分概述广义省范围时称“省辖东横沙岛(黄沙岛),连沙海以为池······”,“山川”部分中“黄沙岛”的条目下有关于该地更细致的记述。白皮书并未引用此处“在平山县里山岛之东,自沙奇海岸放洋,顺风三四日夜可至······群山零星一百三十余嵿······相溝或一日或数更······”等对其位置和地貌的描述,而是着重引用了“国初置黄沙队”“明命初尝遣官船至其处探放海程”“命官船运砖石前往建立祠宇”“播木核于后左右三面”等记述。
虽然“1979年白皮书”在引用史料时有意进行了取舍,但从《大南一统志》原文来看,确实有关于“黄沙岛”的相关记述。黄沙岛“三四日夜可至”“群山零星一百三十余嵿”“相溝或一日或数更”等记述与《抚边杂录》中的记载相似,“探放海程”“建立祠宇”的记述则与《大南实录正编》中的记述相似。即是说,《大南一统志》的编者认为《抚边杂录》中的“黄沙渚”和《大南实录正编》中的“黄沙”是同一地点,因此将其记述整合到了一起。
至此,可见上述提及的“葛鐄”“黄沙”“黄沙渚”“黄沙岛”“万里黄沙”“长沙”“万里长沙”等地名和相关记述被统合到了一起,被越方认为是对同一地理位置——“黄沙群岛”的表述。
四、西方史料中的“Paracel”
越南方面相关白皮书和学者的研究中,除了常引用前述越南史料作为依据之外,也引用了大量西方文献史料,这些史料中提及的“CátVàng”“Paracel”“Pracel”等地名也被与“黄沙”相关联。
首先被“1975年白皮书”找到的是1631—1634年间的《巴达维亚城日记》。“1975年白皮书”中称该书中记载荷兰船只“格鲁特布罗克”号(Grootebroek)号在“Pracel”遇难后,船员们到越南求助但被当地人囚禁,后发展成荷兰和越南两国间的纠纷。南越方面认为这些船员们去越南求助而非中国,即证明船员们认为“Pracel”在越南治下而非中国,这能证明越南早就将“黄沙”纳入其管辖。这种诡辩显然从各种角度来说都是站不住脚的,但此处提到的“Pracel”到底是哪里呢?“1975年白皮书”中的内容是二次引用的,其信息源是《法国远东学院学报》所载一篇文章,作者比什(W.J.M.Buch)。比什在文章中指称船只遇难地点位于北纬17度附近,符合西沙群岛所在纬度,但文中没有记录该地经度,那么文中“Pracel”也有可能是指同纬度的越南沿海岛礁。此外,比什一文有注释称,“Paracels,或称Tsi Tcheou位于海南岛东南方向”,而“Tsi Tcheou”似是中文“七洲”的音译。虽然比什引用《巴达维亚城日记》时主观地认为书中提及的“Pracel”即是20世纪西方人所说的“Paracels”和中国人所说的“七洲”,但并没有证据表明17世纪末之前的欧洲人对西沙群岛有所了解,《巴达维亚城日记》中的“Pracel”可能与后世人称为“Paracels”的地方并不相同。
越南方面自1975年之后就不再使用《巴达维亚城日记》和比什的文章作为其声索南海岛礁的历史依据了,转而将1701年法国传教士的书信作为最早的历史依据。越南政府发表的“1981年白皮书”称:乘“安菲特里忒”号前往中国的一名传教士在其书信中提道“Paracel”属于安南王国。而该内容是“1981年白皮书”引用自《印度支那》周刊上“J.Y.C.”所写的文章。作者姓名显然是缩写,笔者根据相关资料推测该作者全名应是Jean-Yves Pierre Alfred Claeys。此人系法国远东学院成员,战前曾在越南进行考古活动。《法国远东学院学报》记载此人发表了名为《环礁之谜:西沙群岛航行记》(Mystère des atolls.Journal de voyage aux Paracels)的3篇连载文章。颇为遗憾的是,笔者未能找到载于《印度支那》周刊上的原文,但找到了“J.Y.C.”所引用的史料。
实际上“1981年白皮书”中也提到了上述的信件,称该信件载于《中国书信集》(Lettres édifiantes etcurieuses de Chine)。虽然题名有所不同,但其所指应是《耶稣会士书简集》。该书简集先后经历多人编纂,出版过许多版本,其中杜赫德神父主持出版的第九卷收录了前述书简。国内亦出版过其1819年里昂十四卷本的译本。从该版本的书简集来看,《耶稣会传教士汤尚贤神父致其父亲塔特勒(Tartre)先生的信》中记述道:“不久我们就到达了巴拉塞尔(Paracel)的纬度。那里有一块一百多里格长的令人恐怖的岩石,以经常发生触礁沉船事件而恶名远播。它和印度支那海岸平行。”文中叙述到达了“巴拉塞尔的纬度”,如前述,该纬度的越南沿海地区也有许多岛礁,而“和印度支那海岸平行”“一百多里格长”的描述也与我国西沙群岛的实际情况不符。此外,书信原文中完全没有提及安南王国,那么“1981年白皮书”中所谓“属于安南王国”之说又来源何处呢?实则是来自与该书信集的另一个版本,即路易—艾梅·马丁(Louis-Aimé Martin)于1843年出版的《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中国回忆录》(Lettres édifiantes et curieuses concernant l'Asie,l'Afriqueet et l'Amérique,avec quelques relations nouvelles des missions,et des notes géographiques et historiques)。此版内容在原文的基础上添加了注释,而在关于“Paracel”的注释中写有:“Paracel是属于安南帝国的群岛”。
综上所述,越南官方“白皮书”中所引用的关于“Paracel”的最早的西洋史料并非真的是1701年的书信,而是来自一百多年后的书信集脚注。较为偏向越南立场的嶋尾稔也对此得出了相同的结论。该脚注有何根据,我们不得而知,有可能是受到塔贝尔或沙依诺的影响。但越南方面刻意提前其历史依据来源年代的企图却昭然若揭。那么该书信中提到的“Paracel”到底是不是西沙群岛呢?从书信的整体内容来看,它记录了“安菲特里忒”号从欧洲航行至中国广州的航海过程,后世西方人甚至以该船名命名了西沙的宣德群岛。从它的航行路线来看,确实是有可能经过西沙海域的,但从书信中的地形描述来看,“Paracel”更像是越南近海沿岸的岛礁,而非在南海中央的西沙群岛。此外,根据同时期法国人佛朗索瓦·弗罗热(François Froger)乘“安菲特里忒”号由法国到中国的记录,该船于1698年10月24日从昆仑岛大致向东北方向行驶,25日至28日间从北纬10度12分行驶至15度25分期间经过了首尾长100里格的“Pracel”,并见到了“Pracel”首部以东8至10里格的“眼镜”(Lunettes,指“西沙群岛”)。由此可见,如果“Pracel”与前述“Paracel”是同一地点的话,该地确实应位于越南中部沿岸,而位于其东北方位的“眼镜”的坐标才与西沙群岛南部相吻合。但不论其是否是今日的西沙,耶稣会士书简记述了中国水手在此地触礁并成功求生的故事,可见该地是在中国人的活动范围内。
除去所谓1701年的书信证据和《巴达维亚城日记》,南越政权的“1975年白皮书”中引用的最早的西方文献史料便是1758—1759年的埃斯坦提督的记录。“白皮书”从1942年的《印度支那研究会简报》二次引用了这一记录。从该记录内容来看,当时(广南国)武王的宫殿所设置的大炮是通过打捞“Paracels”的沉船得来的。但如果查看其原文,我们会发现越方“白皮书”只引用了这句话的前半句,而未被引用的后半句则指出该沉船是中国船。埃斯坦提督的这个记录的主旨与“Paracels”关系不大,仅是提及,也没有更详细的描述,因此我们很难判断此地位置,但此地显然位于中国人民海洋活动的航线之上,越方断章取义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南北统一以后的越南官方就不再在白皮书中引用此文献了。
1806年出版的《交趾支那行纪》(A Voyage to Cochinchina)可能是较早的直接记录越南人在“Paracels”活动的西方文献,也曾在南越政权的“1975年白皮书”中被引用。作者约翰·巴罗(John Barrow)在书中第十章和第十一章介绍了“Paracels”的相关情况。书中称交趾支那居民在“Paracels”采集海参、燕窝等资源贩卖给中国人。他还主张用英国的工业制品和鸦片等和交趾支那人交换这些资源,再利用这些资源打入中国市场。书中虽然没有给出“Paracels”的坐标,但提及当地居民采集活动的地点是与海岸平行的大片岛屿群,这与现实中的西沙群岛并不相符。此外,嶋尾稔在考察该史料时注意到了关于“燕窝”的记述。燕窝是金丝燕在天然洞穴或人工的房间中筑巢所形成的,但西沙地区并没有相应的地形环境,也没有发现过相关人工建筑,即西沙的岛礁上是不产燕窝的。嶋尾稔认为这是约翰·巴罗将渔民在近海活动的信息和西沙相关信息相混淆所产生的误解。当然这也是预设前提的主观臆断,另外一种解释更简单更合理,即约翰·巴罗所描绘的“Paracels”本就不是西沙,而是越南近海之岛礁。此外,《抚边杂录》中也提到“岛旁燕窝无数”,那么该处似乎也不太可能是西沙群岛了。
真正最早有提及“Paracel”在越南治下的西方文献是让—巴蒂斯特·沙依诺(Jean-Baptiste Chaigneau)的《交趾支那回忆录》(Le Mémoire sur la Cochinchine)。沙依诺的越南名为阮文胜,是最早入殖中南半岛的法国海军军人之一,他也是阮福映的重要支持者,并帮助阮福映称帝,建立阮朝。其回忆录的原本已经难以觅得,而南越的“1975年白皮书”等文件又是二次引用自安德列·萨勒(André Salles)的文章。萨勒曾在法属印支殖民地做过监察员,他根据法国外交部所藏资料写成《沙依诺交趾支那回忆录》一文并在1923年发表。需要注意的是,据萨勒自述,法国外交部所藏资料并非是沙依诺回忆录的原本,而是复制品,且上面没有署名和日期,只能根据其内容推断该回忆录是写于1820年。该回忆录在描绘当地地理的部分时写道:“交趾支那的主权者是皇帝,交趾支那包括其自身、东京、柬埔寨王国的一部分、近海的有人居住的岛屿和由无人岛礁组成的‘Paracel’群岛。1816年后,皇帝占有了此群岛。”沙依诺的回忆录实际上是最早提及越南政权统治“Paracel”的西方文献,而越南方面常年来主张的所谓“黄沙”于1816年编入越南版图的论调也源于此回忆录。但沙依诺在回忆录中并没有说明自己根据何种理由认为“Paracel”曾被纳入交趾支那的领土范围,也没有记录该地的具体位置。此处提及的“Paracel”到底是西沙,还是越南近海岛礁,我们不得而知。但对于当时的西方来说,了解远东的信息非常困难,沙依诺等早期殖民者的记述是重要的信息源,因此沙依诺的回忆录对后世西方对“Paracel”认知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沙依诺回忆录之后,西方文献中逐渐开始出现越南领有“Paracel”的记述。例如传教士塔贝尔发表的《交趾支那地理笔记》一文。该文是塔贝尔回忆录的英文译文,介绍了交趾支那的地理特征,其最后一部分有关于“Pracel”的介绍:“‘Pracel’或‘Parocels’是由小岛、礁石和沙滩组成的一座迷宫,看似延伸至北纬11度,位于距巴黎子午线107度平行线。一些大胆的航海者凭借运气而非谨慎穿越过了这些浅滩的一部分,而另一些人则在这种尝试中吃了苦头。交趾支那人称这里为‘Cón uáng’。虽然这种群岛除了岩石和大沙堆而外别无他物,它所造成的不便多于便利,然而嘉隆皇帝认为,占有这块可怜的土地却也增加了他的领土。1816年,他庄严地在那里插上了他的旗帜,并正式占有这些岩石岛的主权,似乎不会有什么人去和他争议”。越南官方的“1981年白皮书”在引用这一文献时称:塔贝尔“将Pracel或Paracels描述为交趾支那领土,且记述了交趾支那人称Pracel或Paracels作‘Cat vang’”。这又是越方的篡改,塔贝尔的原文分明将该处的当地语言称呼写作“Cón uáng”,而非“Cat vang”。此外,塔贝尔的文章中涉及到的交趾支那范围和行政区划的经纬度坐标颇为精确,而从他记述的“Pracel”的经纬度来看,此地位置于越南南部近海,与现在的越南富贵岛(dao phú Quý)很接近。因此笔者认为塔贝尔文中涉及地形并非西沙群岛的可能性非常大。而“嘉隆皇帝插旗”一事的真实性本就存疑,详情可见国内相关研究成果。至于越南方面为何要刻意将“Cón uáng”改作“Cat vang”,则和塔贝尔著的另一项资料有关。
塔贝尔在1838年完成了两本重要的词典汇编工作,即《南越洋合字汇》和《拉丁语—越南语词典》。后者的封底附页有一幅越南地图,即《安南大国画图》。此图右端外沿处,有几个零星岛礁,标有“PARACEL seu Cát vàng”字样(见图3)。此图整体精确度较高,“PARACEL”所绘位置的经纬度也与西沙群岛西侧相一致。但很明显,此图并没有表达此处属于越南领土之意,否则不会仅仅绘出群岛西侧边缘的寥寥几个岛礁。要特别注意的是,此图中的地形与塔贝尔《交趾支那地理笔记》中提到的“Pracel”或“Parocels”的坐标位置完全不同,名字拼写虽然相似却有微妙区别,因此二者并非同一地点的可能性非常大。美国外交官哈罗德·迈因海特(Harold E.Meinheit)曾撰文称,塔贝尔的地图和文章中提及的群岛地形乃是同一地点。他对于越方篡改“Cón uáng”名称为“Cat Vang”之事只字未提,并认为塔贝尔的地图和文章中提及地形的差异之处系作者的笔误,抑或者是作者将南沙群岛与此地相混淆了。这种臆测完全没有根据。我们很难想象塔贝尔能制作如此精确的地图,却在之前发表的文章中把该地经纬度完全搞错。而且南沙的位置也与塔贝尔的地图及文章中提及的地理坐标大相径庭。实际上塔贝尔本人也认识到自己的回忆录不甚精确,并在之后发表文章对其进行了说明、修正和补充,其中也并未谈及“Pracel/Parocels”相关内容,甚至在文章附录的地图中都没有描绘“Pracel/Parocels”抑或“Cát vàng”。越南方面坚持要将这些地名绑定在一起,是因为塔贝尔的地图展示的“Paracel seu Cát vàng”位置符合西沙群岛的实际地理位置,而其文章中又记述了越南人在“Pracel/Parocels/Cón uáng”的活动,只有将两者绑定才能形成其主张西沙岛礁主权的完整证据链。
将“Paracel”和“Cat vang”合并称为一处的还有普鲁士传教士郭士立的论文,此文也被越方作为其主张正当性的依据。郭士立在关于柬埔寨地区海岸与岛屿的章节中提及了“Paracels(Katvang)”,称交趾支那国王领有此地,且此地渔业资源丰富,每年有海南岛的渔船来此捕鱼,安南政府向他们收取税金。至于该地的具体位置,文中出现了混乱。郭士立称该地距安南海岸15—20里格(leagues),位于北纬15—17度,东经111—113度。这个坐标确实与西沙群岛相近,但其距安南海岸的距离显然与西沙的位置不符,西沙的实际位置距越南海岸超过200公里。郭士立在其论文中称赞塔贝尔神父的《安南大国画图》是最优秀、最精确的地图,但又做出了与该图不符的记述,这让人甚是费解。笔者推测郭士立在借鉴包括塔贝尔在内的其他西方人的资料的过程中发生了误传、误用,以至于其文章自相矛盾。
除了上述两件文献外,还有一部《交趾支那画集》(Tableau de la Cochinchine),也将“Paracel”和“Kat-vang”并作一处。其原文称顺化外海有“Paracels ou de Kat-vang”,其东有“Macclesfield”(即中沙群岛)。书中没有更详细的信息,但该地大致的位置与西沙并不矛盾。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段叙述位于书中介绍中南半岛沿岸岛礁的部分,并未提及该地在交趾支那领内,这部分内容中介绍的其他众多岛礁也都不是交趾支那领土。
五、模糊的“长沙”问题
前述越方的“黄沙”相关史料的背后还隐藏着地名问题的另一个侧面,即“长沙”问题。越方除了主张“黄沙”即是西沙群岛之外,还主张越南古代所称“黄沙”的概念中包含了所谓“长沙”,即南沙群岛。例如越南官方“1979年白皮书”称:古代越南人将“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合并称为“黄沙”“大长沙”或“万里长沙”。
类似说法在南越时期的“1975年白皮书”中就已经出现。该文件称“大长沙岛”的名称通常指代越南领有的所有岛礁。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种循环论证,即“大长沙岛”指代所有越南岛礁,南沙也是越南领有,所以南沙也被包括在“大长沙岛”之中,因而越南文献中的“大长沙岛”也就包含了南沙,所以这些文献能证明越南对南沙的主权。这种诡辩反映出的是越南在南沙相关史料方面的缺乏,故而南越政权在声索所谓“长沙”主权的时候采用了不同于“黄沙”的逻辑和依据。而南北统一之后,越南官方开始倾向于将二者合并,用同样的史料和逻辑声索所谓“黄沙和长沙”的主权。
前文提及的越南史料中涉及的“葛鐄”“黄沙”“长沙”等词语确实有可能是普通名词,但这在越方的主张中形成一种悖论。如果这些词是普通名词,那么其指代范围确实可以扩大到南海中的众多岛礁浅滩,但这样就不能证明这些地点都属于越南,毕竟“世上的所有沙滩都是越南领土”这种说法太荒诞了。如果这些词语不是普通名词,而是专有名词的话,那么它们指代的地理位置显然不可能包含南海中如此广阔的群岛区域。
私以为“黄沙”等词语至少在19世纪时已经同时具有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两种不同意义,塔贝尔编纂的词典中也指出“葛鐄”有地名和普通名词两种语义。但其到底是专有名词还是普通名词,还要具体看其出现的语境。例如《大南实录正编》中对“黄沙”的表述是“在广义海分有一处白沙”,显然在这里“黄沙”是指代此地的专有名词,而不是黄色的沙滩。出现在《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和《抚边杂录》中的“长沙”一词则更像是普通名词,而非专有地名。
除了上述混淆名词概念的手法之外,越南方面将“黄沙”和“长沙”视为一体的主要根据是《大南一统全图》,该图也是越方声索南海岛礁的主要证据之一。“1979年白皮书”称此图制于1838年,明确将“黄沙”和“万里长沙”作为越南领土的一部分。图中有一连绵的岛礁地形,纵向延伸分布在越南中部海岸线东侧近海,在这个地形北部标注有“黄沙”,南部标注有“万里长沙”字样。此图在当时越南的制图技术来说,算得上比较准确了,而图中“黄沙”和“万里长沙”的位置仍与实际的西沙或南沙不符,更像是越南近海岛礁。但图中将“黄沙”和“万里长沙”并列记于该地形之上,这被越南方面当作两个群岛在古代被认为是同一地形的证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所谓《大南一统全图》的出处并不明确。在“1975年白皮书”中,南越官方称其是潘辉注根据调查数据(即前述《大南实录正编》所记录的绘图计划的成果)于1838年制成,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越南学者武龙犀的论文称该图于1929年首次公开,当时被认为是1834年所制,但越南1838年之后才定国号为“大南”,因此其年代应不是1834年。武龙犀推测该图为殖民地时期的阮朝国史馆史官个人或集体的作品,但有国内学者认为该图为赝品。
此外,越南资深外交官刘文利在其专著中称《抚边杂录》中出现的地名“北海”即是“长沙”(南沙),“北海队”的活动范围即在“长沙群岛”。“北海”这一地名确实常出现在中国古代更路簿中,也有国内学者认为“北海”是南沙群岛的古称。但仅凭此断定《抚边杂录》中所说“北海”即是南沙群岛则过于草率,以《抚边杂录》作为越南领有该地的证据更是牵强附会。
除了上述越南文献资料外,越南方面也试图从西方资料中寻找两群岛被合称为一个地形的证据,但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一件近代以前的西方史料提及了南沙与越南的关系。越南政府于2012年发表的白皮书则针对这个方面做了说明。该白皮书称《印度支那研究会简报》上刊载的一幅地图能够表明,西沙和南沙曾被西方航海者认作同一个地形,直到1787—1788年间凯尔加里奥—洛克马里亚(Kergariou-Locmaria)的调查将两个群岛区分开来。10该地图和所谓凯尔加里奥—洛克马里亚区分了两个群岛的说法都不可靠。
我们先来看其提出的地图证据。该图摘自路易·马勒雷(Louis Malleret)在1942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地图以湄公河三角洲所面对的海域为中心,绘制了包括中南半岛、马来半岛、加里曼丹岛、菲律宾群岛以及中国大陆南部在内的南海及周边地区。越方认为图中中南半岛东侧描绘的纵向狭长地形即是包含了西沙和南沙的整个南海岛礁地形。但仔细看原图的话可以发现,除了上述岛礁地带之外,海中央靠近加里曼丹岛和菲律宾群岛的部分也绘有一片岛礁地形,显然这里才是南沙群岛。由此图可见西方人并没有将二者混为一谈,此“证据”亦是越方杜撰。
凯尔加里奥—洛克马里亚的调查将两群岛区分开来的说法也可见于越南学者阮雅的研究,但他和官方白皮书一样未能提出明确的依据。凯尔加里奥—洛克马里亚在南海航行的报告藏于法国国家海军档案馆,莫妮克·舍梅利耶—让德罗(Monique Chemillier-Gendreau)的著作附录中有收录其手稿节选,笔者未能寻得其原文。然而即使假设法国海军确实通过凯尔加里奥—洛克马里亚的报告得到了关于南沙的详细信息,这也不能证明1788年之前的西方航海者将两个群岛混同为一处。而从1788年以后的西方史料中,越南方面也未能找到证明南沙群岛与越南有关的证据。
从以上对越南和西方的史料的考察中可以看出,虽然其中出现的地名混杂,位置不明,但并不能说明西沙和南沙两个区域在古代被视为同一地形。越方将它们统统绑定在一起,认为它们是覆盖整个西沙和南沙地区的同一概念,这无非是越方的一种想象。
六、结语:越南建构的历史地名关系网
通过前文的考察,越南方面所列举史料中各种地名的关系网络逐渐清晰了。
越南本国关于“黄沙”的古代史料是通过地名的相似性和文献的相互引用关系串连起来的。《抚边杂录》关于广义外海风物的记载涉及“黄沙渚”“万里长沙”等多个不同地名,但《大南实录前编》的记述将这些不同地名的相关信息统合到了一起,合并称为“黄沙岛”。《大南实录正编》中记述的“黄沙”与“黄沙渚”“黄沙岛”等地形不尽相同,但《大南一统志》将它们作为同一地形,合并称为“黄沙岛”。而《纂集天南四至路图书》中的“葛鐄”的语义乃是金黄色的沙滩,且也是易触礁的险地,因此被认为是“黄沙岛”等一系列地名的更古早的名称。如此,越南文献中各种不同地名就被串联到了一起。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越南的文献史料是彼此借鉴引用,而非基于独立的实地考察。
这其中的“葛鐄”成为了联结越南史料和西方史料的关键节点。“葛鐄”的当地语言发音的拉丁字母拼写为“CátVàng”,这与《安南大国画图》中描绘的位于西沙位置的地形的名称标记相同,该图还将“CátVàng”和“Paracel”并列记为此处地名。而西方文献中出现的“Pracel/Parocels”“Parcel”“Paracels”等地名的相关描述不清晰,有些明显位于不同地点,但名称都与“Paracel”接近,因此也被越方认为皆是一处地形,并通过“Cát Vàng”与越南文献中的“黄沙”相关地名联系到了一起。
至于所谓“长沙”,虽然没有明确证据能证明该地等同于南沙相关地形,但越方采取循环论证的手法,通过《大南一统全图》等材料“证明”其被包含在“黄沙”地名的概念之内。至此形成了一个包括了整个西沙和南沙地区的广义“黄沙”概念,越南南海主张中的整体地名关系网就此成型。
国内外都有学者将“Cát Vàng”“Cón uáng”“Hoang Sa”“葛鐄”“黄沙”等名称视作同义,因为他们都具有“黄色的沙子”的含义,也将“Pracel/Parocels”“Parcel”“Paracels”等看作同一地点。但笔者认为这是不严谨的。如果这些词是作为一般名词使用,那么确实可理解为同义,即指越南沿岸乃至远海中的黄沙滩,但同时就无法特指某个具体地点,例如西沙。如果这些名词是作为指代特定地点的专有名词使用,则不应轻易因其一般语义相似或者拼写和发音相似就认定它们为同一地点,而应根据其语境甄别,毕竟不同地点也可能有类似的名称。越南方面的主张和学者的研究中常将这些名词混淆,如果我们默认接受这种叙述的逻辑,有可能对真实历史产生误解。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越方(包括越南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分别于1975年、1979年、1981年、1988年和2012年发表了关于南海问题的白皮书,这些白皮书都或多或少以文本涉及的各种史料作为其主张的历史依据。这些史料并非是任意的列举,其背后是越方意图构建的南海相关历史地名网络。虽然这个网络看似系统而完整,但在细致考察之下能发现它的各个节点都缺乏严密的证据和逻辑。除了地名之间的同一性的问题之外,越方声索南海岛礁主权的法理逻辑等也存在问题,但这不是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此外不再赘述。
随着近年来南海局势的发展,相关研究主流有从历史考据转向国际关系研究的趋势。然而历史性的基础研究乃是深刻了解问题本质的基石,对于支撑我国南海主张,建构相关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当代国内学者提示的环南海地区原始文献等仍蕴含着丰富的历史价值,值得后来者继续深入考察。
作者:邬志野
来源:《南洋问题研究》2024年第2期
选稿:易欣嘉玉
编辑:王玉凤
校对:周 煜
审订:宋柄燃
责编:杜佳玲
(由于版面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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