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黄山风景区公安局

依法将毕某芳等人

涉嫌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一案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月份

犯罪嫌疑人毕某芳

吴某胜、陈某巧受利益驱使

于夜间使用头灯、捞网等工具

黄山风景区河道内

非法捕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野生中华蟾蜍(俗称“癞蛤蟆”)

民警现场查扣作案工具

及活体中华蟾蜍共计304只

总重约40斤

随后公安机关

会同林业部门

将活体蟾蜍放归自然

林业部门鉴定确认

涉案中华蟾蜍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整体价值逾3万元

中华蟾蜍作为农田害虫天敌,

对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

警方提醒:非法猎捕、收购、运输、

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

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价值1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

任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黄山广电台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