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一起亿元合同诈骗案正在法庭上演"罗生门",民营企业家施布弟究竟是诈骗共犯,还是最大受害者?这起涉及多名公职人员、连14年前"我爸是李刚"当事人都卷入其中的复杂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我爸是李刚"当事人现身,案件扑朔迷离
据庭审情况得知,原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李刚——即2010年"我爸是李刚"撞人事件的当事人父亲,在本案中扮演关键角色,李刚在涉案的微信群中发布过"团结一致,目的明确,多措并举,最终胜利"等指示性言论,可能与本案有一定的关系。
李刚的参与预示着"本案存在重大舆情风险,其影响力不会亚于14年前的事件"。这一爆炸性指控为本就复杂的案件增添了更多悬念。
核心争议:谁是受害者谁是共犯?
此案件最大争议在于角色定位的根本分歧,起诉书指控施布弟与邢红亮共同实施合同诈骗,但实际施布弟才是损失最为惨重,且被他人合伙构陷的受害者。
据了解,核心人物邢红亮采用"借新还旧"模式,伪造与河北交通投资集团等单位的合作合同骗取资金。2017年2月施布弟开始向邢红亮投资。
2018年4月,施布弟、张秀利、王晓艳、宋芳四方签订《合作协议》,四方作为一个整体也参与向邢红亮的投资。施布弟是四方合作中投资最多的一方,也是四方合作投资中损失最多的一方(施损失近八千多万,其他三家各六千多万)。除了四方投资外,施布弟向邢红亮单独投资约中另损失两千多万)。
另外,参与合作投资的王晓艳是原莲池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张秀利是保定市交通局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他们手中的上亿元资金是哪里来的,背后的金主又是谁?现在都是未解之谜!
2019年3月,施布弟察觉被骗率先报案后,张秀利、王晓艳、宋芳三人相继报案,反指控施布弟与邢红亮共同诈骗。这明显可以看出施布弟不是共犯,而是被他人陷害。
程序争议风暴:胁迫取证与证人翻供
根据庭审得知,三名报案人存在通过暴力手段胁迫关键证人邢红亮作伪证,并向办案人员行贿影响案件处理。相关人员组建涉案的"伸张正义群"微信群,群内聊天记录显示了殴打邢红亮过程,以及详细行贿账目,包括"请经侦队长吃饭"、"送礼10万元"等支出。某办案人员甚至威胁邢红亮"把责任推到施布弟身上"。
更戏剧性的是,邢红亮作为关键证人,其证言出现重大变化。庭前供述支持对施布弟的指控,但法庭上却"翻供",当庭否认了此前的指控内容。
控辩交锋:关键证据的较量
控方坚持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施布弟犯罪事实,起诉书主要依据是邢红亮的口供(庭审中否认)及银行流水的审计报告。
事实上,庭审中没有证据证明施布弟与邢红亮合谋。审计报告中也显示施布弟不仅未获利,反而是损失最多的那个,根本不符合共犯逻辑。
该案不仅是经济纠纷,更牵涉营商环境和司法公信力问题。作为涉及民营企业家的重大案件,其处理结果被认为具有标杆意义。法律界人士指出,该案涉及的程序争议值得重视。如果存在胁迫取证、司法腐败等问题,不仅会影响个案公正,更会损害整个司法体系的公信力。
案件走向与制度反思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庭审中,辩方已申请调取相关证据并要求传唤证人出庭,同时保留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的权利,案件最终走向将取决于法庭对争议证据的认定和程序问题的调查结果。
无论案件最终如何判决,其暴露的问题都值得深思。复杂经济案件如何确保程序正义?如何防范外部不当干扰?如何在保护营商环境的同时维护司法公正?这些问题的答案,不仅关乎个案的公正处理,更关系到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
结语
施布弟案以其复杂性和争议性,成为当前法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案例。案件涉及的每一个细节,都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和公正。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无论权势滔天还是平民百姓,无论关系如何盘根错节、利益如何千丝万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铁律都不容撼动。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当事人的庄严承诺,更是对整个社会公正秩序的神圣誓言。
我们期待司法机关能够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让事实在阳光下接受检验,让正义在法庭上得到伸张。法律不应放过一个坏人,更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