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婚姻是非常自由的。
但是,婚姻法仍有规定,男子小于22周岁、女子小于20周岁是不得结婚的。
这是因为,只有在这个年龄段,一个人的发育才会完全成熟。
但是在古代,男女结婚的年龄往往非常早。甚至有的时候,十三四岁的女子就会嫁人。
难道是古代的男子都热衷于娶这样的少女吗?其实并非如此。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婚俗,是因为有三个非常现实的原因在起作用。
具体都是什么原因?这就要从古代婚姻制度的改变说起了。
在最早的氏族社会中,生产力极端不发达,生产工具和劳动产品的分配也极为不公。
结婚这件事,往往都是需要一定身份的人才能享受的,要求和礼仪都极为严格。
根据《周礼》记载,此时的男女结婚年龄,分别是30岁和20岁。
需要注意的是,男性在结婚前后,都可以拥有多个妾室。
这场婚姻本身,政治的意味非常浓。
往往女子嫁过去之后,就要尽快生育。之所以拖到完全成年再嫁,也就是这个原因。
然而,在春秋时期,由于婚姻变得越来越普遍,情况开始发生变化。
国家往往会为了迅速地增加人口,刻意违反《周礼》,将结婚年龄提前。
当时的几个大国,几乎都有规定:女子如果不在16岁以前嫁人,娘家就要受罚。
男子如果不在18岁以前娶妻,就会获罪坐牢。
所以当时的百姓,总是会尽早让儿女结婚。
怕过早的婚姻和生育,会影响他们之后的身体发育,此时也已经顾不得了。
到了汉朝,经过了春秋、战国、秦末起义等乱局的洗刷,国家的人口数量已经下降了很多。
甚至国家想要对匈奴用兵,可抽调的人手都捉襟见肘。
此,汉朝廷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政策,以督促婚姻。
汉惠帝宅心仁厚,觉得刑罚过于严苛,遂将女子的结婚年龄下限定为了30岁。
而不结婚的惩罚,也从服刑变成了罚款。
只不过这个罚款数额比较高,是足足五倍的赋税。
汉惠帝本人也是非常夸张,他的皇后张嫣,在结婚时年仅十一岁。
虽然这桩婚姻他自己并不愿意,但是早婚的势头已经表现得十分夸张了。
而到了魏晋和南北朝时期,少女出嫁之风就更加盛行了。
在皇家的婚姻中,十一二岁就迎娶皇后的情况比比皆是。
甚至有的时候,皇帝会娶一个刚刚八岁的皇后。
这种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百姓们的婚配之风。
一时之间,女性十一二岁出嫁的情况蔚然成风。
这种恶习,无疑严重影响了女性的生长发育。
以至于到了唐朝,朝廷明确规定,13岁以下的女子不得出嫁。
虽然13岁如今看起来,仍然很小,但比起之前的乱象来,已经算是好的了。
来到宋元明清四朝,中国的婚俗已经大致定了下来。
女子十三四岁结婚,慢慢形成了传统。
虽然在之后,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一般的婚配年龄被定在了十四五岁,但仍然没有改变女子未发育成熟就匆匆嫁人的情况。
直到解放后,“女十八男二十”的年龄限制才正式被确立下来。
古代中国的女性,之所以那么早嫁人,其实是受当时社会需要和生产力条件制约的。
综合起来,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政治需要
早婚之风起源于贵族与皇室,而他们之所以这样选择,主要还是政治原因。
比如前面提到的汉惠帝,他的皇后,其实是自己的外甥女。
这桩婚姻,是其母亲吕后给他安排下的,为的就是提高吕氏宗族的地位。
汉武帝的儿子汉昭帝,也是娶了一个6岁的女孩为妻,因为这个女孩是大将军霍光的外孙女。
皇室和贵族的婚姻,往往是两个家族的联盟。
而在民间,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
我们总说婚姻要“门当户对”,这里面自然有对男女双方生活习惯的考虑。
但是,门第相近的两家相互提携、获得更多的利益,也是这种婚姻的主要目的。
在宋朝之时,我们经常能见到显贵之家“榜下捉婿”,不计后果地选择一个不认识的人联姻,就是看对方是个“潜力股”,能保持家族的长久兴旺。
事实也确实证明,家族与家族之间的联姻,能得到“1+1大于2”的效果,显著提高两个家族对抗风险的能力。
在旧社会,一个家族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寻求亲家的帮忙。
虽然我们在史书中看到的,往往是皇室外戚专权、官场姻亲狼狈为奸的记载。
但是在民间,我们也能听说大量女婿到岳父家借粮借钱、帮自己家渡过难关的事。
既然是政治联姻,那么形式自然是大于实际需要的。
而早结婚,当然意味着能更早地将地位定下来。
也无怪乎不管是皇家、大臣还是黎民百姓,对此都是乐此不疲呢。
二,人口增殖需要
在史书中,我们能够看到很多中原民族在战乱中损失大量人口的记载。
战国时期,一战损失数十万人的情况比比皆是。
三国和魏晋时期,中原军阀和外族的互相攻伐,屠城甚至“屠族”的情况也很常见。
曾经建立了一个王朝的羯族,就完全被屠戮干净、在历史上消失了。
甚至在清末的一个太平天国运动,就造成了一亿多人的损失。
在这样大量的人口损失之下,汉族仍然会是历史上最强盛的民族,早婚的传统功不可没。
虽然十三四岁,对于一个女性来说,不算身心的发育成熟期。
但是在生理学上,她们确实已经具备了生育的能力。
即使当时不能生育,到了十五六岁,也已经可以生育了。
从十五六到四十多岁,一个女性拥有三十多年的生育时间。
所以在当时,有三四个儿子的家庭比比皆是。
在生产资料充足的情况下,人口越多,自然代表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越快。
所以,我们民族的历史灾难虽然深重,但只要赶上几十年的太平,那么人口和生产力就都会迅速反弹。
而且,古时候的医疗不发达,人的平均寿命低。
如果按照现在的年龄标准,很可能一个人都活不到结婚年龄就已经没了。
到时候别说人口增殖,就是正常的繁衍都会成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尽量地早结婚,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第三,经济模式原因
如今,我们总说要反对“高彩礼”。
但实际上在古代,这种情况是完全相反的。
当时,女儿嫁过去之后就成了婆家的人,不再会为娘家带来经济收益。
同时,娘家人也往往会为了让女儿有面子,不至于受欺负,拿出一笔丰厚的嫁妆。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就曾经因为嫁出去了两个女儿,而险些破产。
在这种情况下,女儿一般被认为是“赔钱货”。
既然是“赔钱货”,那么按照一般人的逻辑,自然是要“赔”得少一些更划算。
而把一个女儿养到十三四岁,自然是要比养到二十多岁成本更低。
所以,女方也往往会尽早将女儿嫁出去,以减少经济损失。
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十三四岁嫁娶这种比较极端的早婚情况,是对女性的一种摧残。
但是,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也是符合当时社会和生产力发展条件的。
甚至可以说,没有这种习俗,可能中华民族也未必会发展得如今天一样庞大。
如今,生产力已经得到了极大的发展,而社会生产资料,也从原来的相对稀少,变为相对过剩。
婚姻的习俗因此发生改变,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们既不用过度焦虑,也不用非古比今,保持平常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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