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阳高县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以下29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

本通告自2025年6月16日开始,通告时间为7天,通告结束后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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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6月16日

助编:刘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