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有网友爆料称,一觉醒来又变成应届毕业生了?山东率先发文要求,不能以是否签订合同、缴纳社保为标准审核应届毕业生身份!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网友提供的信息。这是山东发布的一份文件:关于改革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其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统一青年报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开展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时,对招录(聘)对象有毕业时间要求的,应明确到毕业年度;对标明“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允许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将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等作为审核条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这一条的内容,就很清晰了,应届毕业生报考体制内岗位,相当于有两年的“保护期”。

  •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上海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的消息,曾引发关注。之后,新疆发布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报考自治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均不影响其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
通知明确,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报考新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作限制,鼓励毕业生尽早尽快就业。

而此次山东再次发文,不能以是否签订合同、缴纳社保为标准审核应届毕业生身份。对于很多初入社会的应届毕业生而言,可谓及时雨。

这一举措,彰显出人才政策的灵活性与前瞻性。它给应届毕业生营造了更宽松的就业环境,让他们能更放心地尝试不同工作机会。

这种政策的改变,更利于当地吸引更多应届毕业生前来就业发展。毕竟,尊重包容应届毕业生求职探索过程的地区,更具亲和力和吸引力,应届毕业生在此更可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道路,实现自身价值。

相信随着这一政策的推行,执行地区将迎来更多充满活力与创造力的毕业生,他们将在此开启职业生涯,为当地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