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货车违法拉危货的乱象层出不穷,在各地交通执法部门的重拳出击下,依然屡见不鲜。
危化品具有特殊性和对专业性、安全性要求极高,而普货车不具备相应资质且相关人员没有专业的应急处置能力,给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的安全隐患。
图片来源:兰州公安交警 公众号截图
同时,普货车的运价比危货车低不少,这一乱象也直接扰乱了危化品物流行业的市场秩序,破坏了行业健康生态,导致危货司机的货源流失、运价直线下跌,甚至有些地方直接跌破成本红线,严重侵害了危运司机的利益。
今天,小编结合执法部门查处与事故案例,深入聊一聊产生这种乱象背后的原因与潜在的重大危害,并与广大的危运司机朋友探讨怎样维护危运市场的秩序,团结起来对“普货拉危货”大声说“不”,推动行业良性发展。
普货车拉危货的乱象 为什么层出不穷?
我们就从货主方、承运方、普货司机、执法、违法成本等五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
货主方
近年来,化工行业的行情也是起起伏伏,少数企业为控制成本预算,运费越来越低,承运单位不得已铤而走险。
图片来源:富阳法院 公众号截图
案情回顾:被告人郭某原为出租车司机,其老乡张某(另案处理)在富阳东洲街道从事石膏、不饱和聚酯树脂等危险化学品生意。今年5月,张某请郭某前去帮忙将仓库内的树脂、石膏等物运输至相应买家处,并承诺给郭某每月一万元的报酬。郭某明知运输不饱和聚酯树脂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需要相关运输资质和特种车辆的情况下仍一口答应,在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情况下,先后9次驾驶张某的非营运性货车,从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张家村张某仓库出发,帮助运送仓库内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等物品至湖州市德清县、诸暨市以及杭州市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场口镇等地。经鉴定,张某仓库内的不饱和聚酯树脂等属于危险化学品。
被告人郭某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多次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综合被告人郭某自首及认罪认罚等情节,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承运方
货主实际按危货给价或者比危货略低,但少数承运方为了利润更大化,跳过危货车,直接找运价更低的普货车运输。
图片来源: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昆山一起案件中,普货物流公司因运输腐蚀性剥膜液被罚3万元,而委托方供应链公司罚款高达10万元。
案情回顾:
2024年上半年的某日,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安排员工驾驶一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昆山市装载一批货物送往上海市嘉定区。
当日19时,车辆行驶到昆山市金阳路附近时被执法人员检查。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货物桶身标有第8类腐蚀品危险货物警示标志,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无法出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
货物承运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托运人上海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对两名当事人同步进行立案调查。
案情处理:
调查发现,案涉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原本安排了正规危货车辆运输,由于数量较小,驾驶员为节约成本,将案涉危险货物送至上海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要求代为运输。
后上海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明知货物性质的情况下,又将这批货物交由无危货运输资质的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承运。
本案危险货物为剥膜液,经抽样鉴定属于危险化学品。
本案中承运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并给予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托运人上海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罚款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普货司机
普货司机不知道货物属于危货而承运,或者明知是危险货物,但为挣取高于普货的运价抱有侥幸心理,继而铤而走险。
图片来源:人民交通网 官网截图
据人民交通网报道:近日,高速五支队六大队接连查获三起普通货车拉载危化品的违法行为。3月20日,民警在对一辆普通货车进行依法检查时,对驾驶员进行例行询问,驾驶员支支吾吾称车内所拉载的是植物油。
当民警提出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前来采样检测后,驾驶员竟然改口称车内拉载的是煤焦油。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该驾驶员承认自己驾驶普通货车拉载危化品的违法行为。
同一天的三起普货拉危货的违法行为均已移交综合执法队做下一步处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