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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腐败问题,对于任何国家、社会都形同癌症。不遏制,必将危害政党、国家、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近十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反腐败力度,但每年都有很多新的贪污腐败分子被揪出来。伟人毛主席对贪污腐败十分仇视,用雷霆手段反腐,震慑住了那些妖魔鬼怪。伟人毛主席对贪污腐败分子的重典,对我们现在的反腐败有着重大启示。

早在共产党的早期,伟人毛主席就对贪污腐败问题坚决说了!伟人毛主席把贪污腐败问题看的十分严重,伟人说:“贪污犯是人民的敌人”,“谁要是搞腐败,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如果我毛泽东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这允许表现出了伟人毛主席对贪污腐败的痛恨,和坚决铲除贪污腐败行为的决心。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3个月后,中央临时政府就开展了 声势浩大的肃清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廉政运动。当时担任瑞金县叶萍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利用职权贪污公款,伪造证件向白区国民党军倒卖物资谋利,杀害红军军医,犯下了重大罪行。伟人毛主席批示必须枪毙,谢步升成为伟人毛主席批示死刑的第一个贪污腐败分子, 震慑了其他有贪腐之心的人。

为了严历打击和遏制贪污腐化问题,1933年由伟人毛主席亲自签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第26号训令》,对贪污金额与应判刑罚做出了名确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判死刑,贪污300~500元,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监禁,贪污100元以下者判半年强制劳动”。

《第26号训令》,是当时共产党反腐败反浪费的法律。有法必依,绝不含糊。在伟人毛主席的坚决态度下,又有几人因贪污腐化问题败露,被执行了死刑。他们是:苏维埃大会工程所主任左祥云,勾结反动分子、盗窃机密、私偷公章,贪污公款246.7元,企图逃跑。瑞金县财政部会计科长唐红达,侵吞公款、公债、谷票公物等,合计折合大洋2000元。于都县军事部长刘仕祥,贪污公款200余元,挪用公款做生意,向总供应部报假账。以上三,均被伟人批准判处死刑。

在延安时期,曾出现一个身受87处枪伤,屡立战功,曾任延安贸易局副局长的肖玉壁。肖玉壁把共产党八路军的物资倒卖给国民党军队,自己从中贪污了3050大洋。在对肖玉壁量刑时,多人因其立多次战功为他讲情,此人被伟人毛主席批示后执行了枪毙。

新中国成立后,在部分高级干部中滋生了资产阶级享乐思想,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腐化问题。此风不刹,对党的执政必会产生恶劣影响。当时有人揭发举报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有巨大贪污行为。他们二人得知后不知悔改,竟扬言说: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享受一点不应该吗?”。

刘、张二人,都是有战功在身。但他们进城后丧失革命意志,居功自傲,受资产阶级思想腐蚀,腐化堕落,勾结私商非法经营,盗窃国家救灾粮,治河专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克扣民工粮,机场建筑款,骗取国家贷款等,贪污钱物合计(旧币)170亿元。华北局向伟人毛主席和党中央如实汇报了刘、张二人所犯罪行,伟人毛主席在批转报告中写道“……这件事给党中央、各中央局、省市区委提台了警告,必须严重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须当做一场大斗争来处理”。最后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了死刑。

伟人毛主席曾经说过:“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共产党就会失去威望和民心”。中央苏维埃瑞金、延安及建国初期的三次严厉惩处贪污腐败分子,刹住了三个阶段的贪污腐化风气。

综上所述:古人所说的“乱世须用重典”,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针对贪污腐化,伟人毛主席三次用“重典”,有效遏制住了贪污腐化问题,有效地捍卫了共产党的威信,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80年代以后,“一切向钱看”滋生了资产阶级贪腐的坏风气,反腐败一直在进行中,但腐败问题屡禁不绝。我们现在,必须要把贪污腐化当成是人民的敌人。伟人毛主席对贪污腐化施以“重典”,对我们现在的反腐倡廉具有伟大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