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的认知里,官员落马往往与贪污腐败挂钩,那些因金钱、物质、美色的诱惑而堕落的案例屡见不鲜。 然而,有一位官员,曾有着耀眼的官场履历,且政绩斐然,还秉持两袖清风的作风,却最终身陷囹圄,他就是曾经的明星官员:刘宏建。 这一事件背后的缘由,值得我们反思、深思。

刘宏建于 1962 年出生在四川彭州的农村,家境贫寒。但他凭借自身努力,16 岁时便以优异成绩考入南京航空学院,成为众人眼中的 “神童” 。大学期间,刘宏建更加勤奋刻苦,为未来官场晋升之路打下坚实基础。

毕业后,刘宏建顺利进入航天工业部,从工艺员做起。他凭借扎实专业技能和勤奋进取的工作态度,一路稳步晋升,成长为分厂常务副厂长。 升官之快,令人惊叹,32 岁时他便已晋升为厅级干部,前途一片光明,妥妥的 “天之骄子”。如此晋升速度在官场中极为少见,尤其是寒门出身,这充分证明了他的领导能力。

2007 年,刘宏建迎来职业生涯的重要转折点,调任南充市委书记。主政南充期间,他一心投入当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主政期间,他积极推动经济改革,大力招商引资,鼓励企业创新。在他的努力下,南充市经济飞速增长,GDP 从 601 亿跃升至 1432 亿,实现质的飞跃。 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他的政绩得到百姓广泛认可和赞誉,被上级誉为 “能吏”。

他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坊间一度流传着他穿着褪色夹克下乡调研的故事,这种亲民、务实的形象让他在百姓心中树立了父母官的威望。 然而,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位前途无量的官员,却因一场贿选案跌落神坛。

2011 年,南充市委常委换届期间,时任仪陇县委书记杨某(原杨建华)为谋求更高职位,挪用 80 万公款向 227 名干部行贿,试图编织庞大贿选网络以确保当选市委常委。 这场涉及 477 人、金额超 1600 万元的窝案,性质恶劣,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令人震惊的是,如此大规模的贿选行为,竟在刘宏建眼皮底下持续三年未被察觉。

虽经调查刘宏建本人未直接参与受贿,但作为南充市委书记,南充市的一把手,他在这起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失责之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玩忽职守,当面对市纪委拦截的 47 封举报信,他只是轻描淡写 “按流程处理”,未深入核实举报内容,并未动真碰硬。

这与工作中,刘宏建过度秉持 “唯 GDP 论”息息相关,刘宏建曾公开宣称 “经济搞上去,其他都是小问题”。 这种政绩观错位,使他忽视对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往往以批评教育代替严厉惩处,最终导致监督体系全面溃败,为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滋生提供了土壤,最终害了自己。

2015 年 9 月,刘宏建因玩忽职守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3 年,成为新中国首位因纯粹失职入狱的厅级主官。 这一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曾经备受赞誉的 “能吏”,如今沦为阶下囚,巨大反差令人唏嘘不已。

他本有大好前途,完全可凭借才能和努力,在为官之路上继续发光发热,成为清官典范,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然而,他却因自身的 “过度自信” 和 “佛系管理”,亲手葬送了前程。

刘宏建的案例并非个例。在官场中,还有一些官员因类似原因受到法律制裁。比如童名谦,他曾担任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等重要职务。 在 2012 - 2013 年衡阳市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期间,作为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童名谦,先后接到数人关于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存在送钱拉票问题的反映。

但他同样未给予足够重视,未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核查,也未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更未及时有效制止拉票贿选行为的蔓延。最终,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发生严重的贿选事件。 童名谦虽未涉及贪污腐败,但因其在关键职责上的失守,“不惹事” 的心态纵容了系统性腐败,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从刘宏建和童名谦等案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官员,仅仅做到廉洁自律、不贪不腐远远不够。“权力即责任,失责必追究”,这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基本要求。 官员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必须肩负起相应责任,不仅要在经济发展等方面有所作为,更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加强对下属的监管,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在如今大背景下,任何形式的 “独善其身”“明哲保身” 都是不可取的。“不惹事”“不作为” 看似没有直接经济利益输送,但却可能纵容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滋生政治毒瘤,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样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