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东营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宣传教育行动。现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希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6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陈某某
违法时间:6月8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杨某某
违法时间:6月9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周某
违法时间:6月9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丁某某
违法时间:6月11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方某
违法时间:6月11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李某某
违法时间:6月1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
戴头盔与未戴头盔的两个人
所遭遇的结果完全不同
你还会认为头盔只是摆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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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遭遇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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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车被货车左前轮碾压几乎粉碎
所幸电动车车主
当时戴着安全头盔
受了些轻伤无生命危险
带头盔≠戴头盔
戴了头盔要把安全扣系牢
否则跟没戴没有任何区别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请收下
东营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开展系列集中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
养成良好的行车走路习惯
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做守法出行倡导者
共建共享文明城市交通环境!
来源丨一大队
编辑丨朱金旭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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