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东营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宣传教育行动。现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希望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6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陈某某

违法时间:6月8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杨某某

违法时间:6月9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周某

违法时间:6月9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丁某某

违法时间:6月11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方某

违法时间:6月11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违法人员:李某某

违法时间:6月1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交通事故发生时

戴头盔与未戴头盔的两个人

所遭遇的结果完全不同

你还会认为头盔只是摆设吗?

⬇️⬇️⬇️

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遭遇重创

⬇️⬇️⬇️

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车被货车左前轮碾压几乎粉碎

所幸电动车车主

当时戴着安全头盔

受了些轻伤无生命危险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带头盔≠戴头盔

戴了头盔要把安全扣系牢

否则跟没戴没有任何区别

正确佩戴头盔的方式请收下

东营交警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开展系列集中曝光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

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

养成良好的行车走路习惯

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做守法出行倡导者

共建共享文明城市交通环境!

来源丨一大队

编辑丨朱金旭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