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抚顺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交叉执行、终本管理、执破融合”工作现场会,组织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全省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对推动做实交叉执行、规范终本管理、加快推进执破融合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抚顺中院执行局局长罗跃辉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抚顺中院执行部门负责同志对所负责工作分别进行现场指导

会上,七家县(区)法院围绕“交叉执行、终本管理、执破融合”与检察监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抚顺中院执行局综合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负责同志,分别就本部门所负责条线的执行工作进行了现场调度、指导。

会议指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是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次检察监督高度重视,多次明确表示全国法院执行条线要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议要求,诚恳欢迎和接受检察监督。各县(区)法院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并将此次监督作为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的重要契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新要求。

会议强调

一是

要从数量、质量、追责三个层面开展好交叉执行工作。中院执行局将严格交叉执行范围,强化案件办理效果。各县(区)法院要建立案件退出机制,聚焦专项工作,在辖区内选取重点案件进行交叉执行,实现交叉执行与执行专项工作的协同联动,确保交叉执行在化解“骨头案”、发挥“鲶鱼效应”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二是

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全市法院执行部门要在思想上主动接受,行动上积极配合。各县(区)法院要加强与本级检察机关的沟通,主动了解对终本案件检查监督的案件范围、检查内容及工作流程,主动介绍终本制度价值和终本案件现状,日常执行工作中做到工作全程留痕,确保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持续推动执行规范化建设成果长效化、制度化。

三是

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认识“执破融合”工作的重要性,在依法审慎的前提下,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充分理解“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的核心内容与具体举措,强化风险评估,积极推动取得实效。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深入推进“交叉执行”、严格规范“终本管理”、积极推动“执破融合”,充分释放执行效能,为抚顺法院整体工作“上台阶、创一流、走前列”贡献执行力量。

抚顺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各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文字:执行一庭|王健

摄影:王健、白硕

编辑:田婷

责编:高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