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卓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元培学院,一直专注于从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尤其擅长金融资管、房地产、投资并购、国有产权交易以及政府与合规等领域的诉讼仲裁争议解决,并有超过十八年的执业经历。陈卓律师具有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北京仲裁委员会等国内知名仲裁机构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丰富经验。
2025 年,陈卓律师入选了《钱伯斯全球指南》和《大中华区指南》,在此前,陈卓律师还多次上榜包括LEGALBAND、The Legal 500、商法、ALB等知名律师榜单。这位已经从业了18年,每年处理存量案件标的额超百亿的律师笑着说:"这说明我过去做得还不错。
"陈卓是北方人,传统厚重,沉稳大气,他相信时间可以沉淀出感情,而感情可以沉淀出成果。他也是争议解决律师,睿智机敏,多谋善断。他相信策略可以沉淀出优势,而优势可以沉淀出胜局。
他说律师的争议解决业务并不能给人带来快乐,也创造不了社会财富,但能够减少人们的痛苦,促进社会财富按照法律的规则进行适当的分配。
一、在多元的成长世界里野蛮生长
2007 年,从北大元培学院毕业后,陈卓律师加入了天元律师事务所。初入行业的他和众多年轻律师一样,都会存在方方面面的问题,甚至连撰写一份简单的传真头都曾不知所措。正如那句 “万事开头难”,职业生涯的起步,往往布满荆棘。
幸运的是,彼时年轻争议解决律师的断层,为陈卓打开了一扇快速成长的窗。他得以跟随风格各异的前辈学习:有的前辈博闻强记,对法律规章如数家珍;有的善于洞察裁判者心理,在庭审中因势利导。甚至有一位前辈非常擅长算数,通过数字核算,发现材料中别人看不到的线索和机会。
“有时候算出一个结果,他就直接跟我说,这就是当事人的心理底线,我们诉讼方案围绕着实现这个目标来进行。”一开始的时候,陈卓律师只是很被动的计算的状态,虽不解其中逻辑,却惊叹于前辈判断的精准。
随着经手案件日益增多,陈卓律师在实践中不断沉淀。正如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他逐渐领悟到,诉讼中的计算绝非简单的数字游戏。很多信息不会直接呈现在案件材料里。但只要结合已有数据,凭借对行业的深入了解,就能算出许多隐藏信息,甚至发现当事人的真实诉求。陈卓律师:“这也是致广大而尽精微在法律实践中的生动体现吧”。
不同风格的前辈多维指引,让他形成多维度思考方式,融合法律、心理洞察与数据核算等能力。无论面对复杂法条、庭审氛围或数字资料,均能多维切入,高效解决问题。这些能力如拼图般构建其独特执业风格,助他在法律实践中应对复杂挑战,成为具备多元解决能力的优秀律师。
二、以面壁者的身份去做一个破壁人
争议解决业务本身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是身家性命。有些案件甚至会持续近十年,律师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陈卓律师:“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法律问题会在脑海里萦绕不去,完全摆脱不了,经常情绪是在这么一个很紧绷的状态下,时间长了对耳朵的听力就有一定的影响。”
有一次在最高院开庭后,客户在向陈卓律师表示感谢的同时,用开玩笑的语气和陈卓律师说,“感觉陈律师有点高冷,陈律师在思考问题或者看材料的时候,不太愿意理法官”。他意识到并不是自己有多高冷,而是没有听到。后来为了解决听力问题,陈卓律师不得不对耳朵做了一次手术。
然而即便如此,陈卓律师仍旧不愿意在任何一个案件面前,轻易地去和当事人说,“我没有办法”,而是穷尽所有的方式去帮助当事人找到解决办法。陈卓律师:“我们相当于以一个面壁者的身份去做一个破壁人,哪怕明知道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还是要尽量去帮助当事人想办法。
”2008年, 一起发生于 90 年代的房产买卖纠纷案件找到了陈卓律师。涉案房产价值在当年就已超千万,但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在将近20年的时间内没有提出任何的权利主张。起诉时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被全面驳回。陈卓律师接手时也一度毫无头绪,但他并未放弃。
“从法律的概念上讲,只有请求权才有诉讼时效的问题,确认一个合同是否有效,对于法院来说是一个确认行为,是没有诉讼时效的。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那么之后才会发生财产返还的请求权,并有可能解决合同有效情形下的诉讼时效问题。” 陈卓律师在反复思索后找到了新方向 —— 聚焦合同效力。经过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发现该房产地块属于一个违规建设的工业园区,园区土地并未依法办理征地手续,交易合同应当被认定无效。在二审的诉讼中,陈卓律师沿着合同无效的方向,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帮助当事人取得了返还财产的结果。
“对于诉讼律师而言,你能够将案件争取到一个比较好的结果,就已经是基本合格,问题在于很多时候,当事人的诉求和案件本身的结果之间会存在一个矛盾和脱节,这也就要求律师从更多的角度和方向来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陈卓律师讲到。
三、诉讼本身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陈卓律师将诉讼案件的解决方案分为案内方案、案外方案以及法律之外的方案。案内方案解决的是案件内部的事实问题和程序问题。但若仅依靠程序正义无法抵达权益终点,便需要在本案之外通过发起其他争议形成博弈态势。法律只是解决问题的手段之一,法律不是万能的。当案内与案外途径均遇瓶颈时,律师必须跳出案件维度,从经营战略与经济利益的全局视角探寻更高层次的解决方案
这一方法论的核心——诉讼本身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陈卓律师始终以客户真实需求为锚点,在法律框架内构建多元解决方案体系:既避免陷入程序对抗的机械主义,又杜绝忽视细节的粗放打法,致力于以务实策略为当事人锚定最优解。
2023年,他代理某大型国企金融机构的 20 余亿债权案时,面对丧失正常经营能力的债务人,尽管其名下矿产资源采矿权是保障债权的关键抵押资产,但因债务人无力缴纳资源价款导致权证无法续期,进而影响抵押权的有效行使。
陈卓律师:“这种情况下,打官司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当事人可能会获得一个胜诉的结果,但却没有可以执行的东西,权益是实现不了的”。
经过深入研究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资产结构以及当地产业政策,陈卓律师发现,虽然债务人经营陷入困境,但矿产资源本身仍具备一定潜在价值,且其上下游产业关联度较高,存在通过重组恢复盈利能力的可能性。
于是,他向当事人提出申请债务人破产重整的建议,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优化债务结构、盘活矿产资源等方式,既能避免债务人直接破产清算带来的价值损耗,又能为当事人争取更高比例的债权清偿,当事人最终采纳该建议,推动案件朝着新方向进展。这一突破常规的解决方案,正是其 "跳出法律看法律" 思维的生动注脚。
四、结语
人生恰似一场充满未知的旅程,问题如同沿途必经的风雨。但也正是这些挑战,赋予了生命独特的意义与价值。
陈卓律师:“天下之事,只有你做起来,你才有能够处理和解决的这种可能性,如果你什么都不做,那客观上来讲,你可能连解决的可能性都没有。”人的一生,就是不断遇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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