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0)苏0681执2653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潘菊新,男,1968年8月1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62619680801****,汉族,住启东市吕四港镇秦潭村四组51号。

未履行标的额100960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者,奖励资金由申请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183917。

附照片

二O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政治部 徐越 胡丹

▌审核:陈杰

终审: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