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52岁的王大妈退休在家,平时丈夫上班,儿子也不经常回来,家里就她自己,王大妈的生活很单调,为了打发时间,王大妈爱上了手机刷短视频。

这天,王大妈又拿起手机刷视频,无意中逛到了一个直播间,是一个小伙子进行直播。这个小伙子年轻帅气、朝气蓬勃,王大妈被她吸引了,经常来他的直播间

这个小伙子也特别能说,经常“宝贝”、“亲爱的”叫个不停,王大妈仿佛回到了少女时期,青春悸动,再回头看看忙于工作、不善言辞的丈夫,觉得是索然无味。

王大妈深深地被这个小伙子吸引了,起初,她只是小额打赏几十元。但小伙子在直播间里,点名感谢王大妈,王大妈虚荣心爆棚,觉得小伙子对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越陷越深,打赏金额从几十飙升到几千元。

这天,小伙子主播时,和别人PK,小伙子比不过对方,渐渐落后了,王大妈很心疼,刷礼物“支援”小伙子。

不知不觉中,王大妈将家中辛苦多年积攒的60多万元存款都给小伙子刷了礼物。王大妈在积蓄刷光后,竟然还用自己的退休金,给小伙子买了两条高档香烟。

这天,丈夫沈先生着急用钱,去银行取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卡里一分也没了,沈先生回家追问王大妈,王大妈这才说,自己把钱都打赏了。

沈先生很崩溃,多年的积蓄就这么没了,儿子也大了,结婚可怎么办?王大妈此刻才如梦初醒,悔恨交加。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王大妈打赏给小伙子的60多万还能要回来吗?

释案说法

关键问题就在于打赏算不算赠与?一般情况下,用户给主播打赏,在法律上往往被认定为一种“赠与”行为,你自愿给主播,赠与行为发生法律效力,钱就很难要回来。王大妈是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60多万的是王大妈和沈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是,钱已经打赏给小伙子了,很难追加了。如果能证明主播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可能构成可撤销的赠与,王大妈的钱可以追回。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呢?比如小伙子使用虚假身份、编造故事(如假装单身、承诺线下发展关系等)、或利用王大妈极度孤独、判断力下降等情况进行诱导、操控,使王大妈丧失了判断办,从而作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就可以撤销。

沈先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赠与合同,要求主播(或平台)返还财产。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沈先生应当提供证据,证实自己的诉求合理。

但本案的取证是很难的,需要收集小伙子存在欺诈、诱导行为的直接证据,例如王大妈的陈述(承认被诱导、后悔等,最好书面或录音); 主播私下联系王大妈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直播间录屏等。仅凭直播间的常规互动(如叫“宝贝”、要礼物),是不能认定为欺诈的。

《民法典》规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重大事项,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王大妈在丈夫沈先生完全不知情且未同意的情况下,为了满足个人情绪需求,将60多万元都打赏给小伙子,和家庭生活毫不相干,已经严重损害了沈先生的财产权益。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法院支持配偶方要求返还部分甚至全部打赏款项的诉求,理由正是“未经共有人同意处分大额共同财产,侵害共有权”。沈先生也可根据这一项,主张自己的权利,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法院依法裁决。

王大妈这事儿,是个沉痛的教训!60万血汗钱换来的,不过是一场虚幻的“甜蜜”泡沫。网络有风险,打赏须理性!作为子女,也应当关爱家中长辈,莫让空虚钻了空子,更别让“宝贝”叫空了钱包!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此事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