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奎是太原市娄烦县娄烦镇城北村村民。该村位于县城边上,紧邻汾河,属库区移民村。上世纪90年代,陆续有村民在河滩开荒种地,垦荒约70亩,主要种植蔬菜及玉米等。后来,随着时代发展,种地不怎么赚钱,加之该地石块较多,且属于盐碱地,遂常出现撂荒现象。
2010年,为提高这片地的综合利用率,时任村委会负责人经与种植户协商,决定将该地块收拢起来,统一对外发包,以便请人投资发展农、林、牧、养殖或加工业等,带动村里相关产业发展。
同年3月17日,王金奎和弟弟王巨奎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将该地块承包下来,每亩承包费一万元,承包期限30年,加上补偿原种植户的树木等附着物,总计费用813000元。
王金奎说,当时交钱时,时任村委会负责人给了他一个账号,他就把钱打了进去,村干部亦将钱按亩数多少分给了种植户。
之后,兄弟二人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对这片地的盐碱现象进行改良,并加设了1100米的围栏,前前后后投进去80多万元。
时间很快来到了2024年。这一年,娄烦镇政府规划了一个“果蔬采摘休闲观光项目”,总投资一千多万元,地点为城北村,主要占用王金奎兄弟俩的70亩承包地。同年11月,一家名为“山西华恒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中标该项目。
王金奎说,这其间,现任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王旭强通过电话告知他,说村里要收回这块地,用来改建镇政府的项目。同时,对方亦通过微信发了一个收地通知,但却没有公章。因而,他对村里要收回承包地的做法并不认可。
然而,2025年3月12日上午10时许,一群施工人员带着挖机和重卡来到该承包地,开始施工。于是,王家人立即阻止,并拨打110电话报警,但后来却不了了之。如今,工人们依然在该地块施工。
对于此事,娄烦镇副镇长马鹏飞接受香港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年,王氏兄弟是将承包款打进时任村干部个人账户,未打进村委会账户,侵犯了村集体利益,所以,村里决定将土地收回。不过,经镇里调查,时任村干部当年是将钱分给了原种植户,未发现有贪污现象。此外,考虑到兄弟二人当年的确支付了70万元承包费,如今还剩15年,可协商补偿其一半承包费,即35万元。 如果王氏兄弟对此不服,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现任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王旭强则表示,“目前,这块地,村里尚未收回,合同还在人家手里呢,村里也要讲事实,毕竟人家掏了钱,不能强行收回,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人家补偿。”
5月13日,娄烦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香港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娄烦镇政府规划发包该项目,需要办理用地手续。目前,因规划范围不合适,相关手续尚未办理下来。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云鹰及执业律师张楠认为,因前任村委会负责人的个人行为导致王金奎兄弟支付承包款存在瑕疵,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该瑕疵并不属于村委会收回土地的法定事由,村委会无权单方面在承包期内收回土地。同时,镇政府未能与承包人达成补偿遂强行施工涉嫌违法占地,可能面临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村委会及镇政府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林宇)
来源:香港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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