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工伤去世获赔152万,儿媳只肯给公婆30万,称要还25万外债,公婆怒将儿媳和孙女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原创:朝律夕拾
“你不用跟我们装可怜,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一男子因工伤不幸离世,留下了妻子、两个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父母。公司和保险共计赔偿了152万元,这笔钱本是逝者留给亲人最后的保障,却成了点燃家庭矛盾的导火索。儿媳认为自己要拉扯两个孩子,还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只愿分给公婆30万。公婆却认为自己应得55.8万,一分不能少。双方争执不下,公婆竟一纸诉状将儿媳连同两个亲孙女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却让人意想不到!一起来看看吧。(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四川的赖女士(儿媳)抱着两个女儿,感觉天都塌了下来。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意外离世,留下她们孤儿寡母,还有25.7万元的外债,这日子可怎么过?不久后,丈夫的工伤赔偿款和保险理赔款共计152万,全部打到了赖女士的账户里。这笔钱,是丈夫用生命换来的,她盘算着,拿出一部分安顿好公婆,剩下的还掉债务,再紧巴巴地拉扯两个女儿长大。可没想到,70岁的公公王福和59岁的婆婆李兰找上了门,直接摊牌:“这152万,我们老两口按份该拿走55.8万,你现在就给我们。”赖女士一听就懵了,她哭着恳求道:“爸、妈,我知道该给你们养老钱,可家里还欠着25万多的债,两个孩子上学、生活到处都要花钱,我给你们30万,行吗?”“不行!”婆婆李兰当即拒绝,“属于我们的钱,你一分也别想多占!”赖女士哽咽着说:“妈,我怎么是多占呢?您还有两个孙女啊,我们娘仨以后无依无靠,你们还有小叔子能照应一下,就当可怜可怜孩子,别争了行吗?”谁知公公王福却冷漠地打断她:“谁争了?你不用跟我们装可怜,这些钱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你也不要装相。”眼看儿媳咬定30万不松口,王福撂下一句“那就让法院判吧!”,便和老伴摔门而去。赖女士听着门被重重关上的声音,心也沉到了谷底。很快,她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公公婆婆竟然把她和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一起告了,要求分割55.8万元赔偿款。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死亡赔偿款是否属于儿媳个人财产?她是否有权擅自决定如何分配?根据《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本案中,赖女士在未征得共有人(公婆)同意的情况下,主张要先用这笔共同财产偿还25.7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这一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没有采纳她用赔偿金抵扣债务的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福和李兰作为死者父母,有权分得相应份额。结合案件具体情况,酌情确定老两口在工伤死亡补助金和保险理赔款中均享有40%的份额。由于赖女士之前已经给了王福、李兰5.38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赖女士需支付公婆54万余元。
03深刻教训
丈夫拿命换来的152万,转眼成了家庭纷争的导火索,实在令人唏嘘。儿媳的难处可以理解,但法律面前讲的是法理,不是情理。这笔钱是给所有在世亲人的慰藉和保障,不是儿媳一人的“私人财产”,她无权单方面决定怎么花。公婆的做法虽然看似不近人情,却是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纸判决,钱是分清楚了,可一家人的亲情,还能回到从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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