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琴和老搭档打官司这事,
让人再次感慨,真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最开始创业的时候,俩人好得跟穿一条裤子似的,一个闷头搞创作,一个在外头跑业务拉资源,配合得相当顺,公司很快就做起来了。

​​谁能想到,火得太快也不是啥好事。公司赚了大钱,这人性的弱点就暴露出来了。
俩人闹掰了,说到底就是钱没分明白。搞创作的觉得公司全靠自己有才才能赚钱,跑业务的也觉得自己劳苦功高,不该只拿那么点。

当初说好的三七分,谁都觉得自己吃亏,谁也不肯让步,最后只能撕破脸。
​​其实这种合伙人因为分钱闹掰的事儿特别常见。商场如战场,利益关系本来就复杂多变,人在钱面前也容易迷失。

​要我说,不管是合伙创业还是合作做事,事先得把分钱的规则白纸黑字写清楚,而且不能一成不变,得根据实际贡献随时调整。
​只有把利益分配的账算明白,大家才能心平气和地一起把事做好,不然再好的关系最后都得凉凉。
​大家觉得是不是这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