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检方表示被告们是朋友,案发当天凌晨2点33分左右在梨泰院一家酒吧偶然遇到被害人,一起喝酒后,将被害人劫持上出租车,前往被告位于方背洞的住所。之后,在当天凌晨4点至4点30分之间,对醉酒不省人事的被害人实施侵犯。

而在一审当天,文泰一与另外两名被告一起出庭,身着略显舒适的黑色服装。关于自己的身份,文泰一表示:“我曾是一名歌手,但被公司解雇,目前从事一些轻松的兼职工作。” 他的律师也表示:“文泰一目前靠在熟人的餐厅帮忙维持生计。”,试图营造出文泰一现在混的很惨的现象。

律师以文妈妈为切入点,说妈妈因为这件事没了工作,然后说文泰一被原经纪公司SM开除,在朋友餐厅工作,想要从出事之后的收入来源来卖惨。但文泰一之前作为爱豆时期的收入与存款都闭口不谈,只说事件发生后,由于收入来源不好,所以导致经济困难,很明显在避重就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