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王维有一首非常有名的诗——《观猎》,全诗如下:

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忽过新丰市,还归细柳营。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

这个新丰市,背后有一个父慈子孝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刘邦和他爹太公。

刘邦在建立汉朝定都长安后,将父亲刘太公接入宫中,过上了锦衣玉食、呼奴使婢的生活。

当然,刘邦的老妈刘媪早已经去世了。刘邦这会儿给他爹配几个宫女也属于正常。

然而,刘太公却整日闷闷不乐。

刘邦就问他爹,为什么闷闷不乐呢?

刘太公说,我过去在丰县时,喜欢与屠贩少年、小商贩们笑闹,以酤酒买饼、斗鸡蹴鞠为乐。如今身处皇宫,虽享荣华富贵,却失去了以往熟悉的生活乐趣。

原文是:“以平生所好皆屠贩少年。酤酒卖饼。斗鸡蹴踘。以此为欢。今皆无此。故以不乐。”

刘邦得知父亲心思后,决定在关中骊邑仿照家乡沛郡丰邑,为父亲重新修建住所。

他把丰县的房屋建筑原样复制了一份,建了一个新丰邑。

复制到什么程度呢?史书上说,新丰建成后,“鸡犬识新丰”。

就是说他老家的人一来,就认出了自己的房子,连各家养的鸡、狗都认识自己的家。

刘太公也终于能重新享受曾经的快乐。

这也是一个版本的“鸡犬升天”。

我不大关注刘邦的孝心,其实他和他爹关系未必会那么好,只是对刘邦来说,做这种事情,又用不着亲自画图、亲自垒墙的,一句话的事儿,有的是臣下去办。

我更关注的是刘太公的爱好,“沽酒卖饼斗鸡蹴鞠”,史书原话,大概可能也是老刘头的原话。

那么问题来了,有这种爱好的人,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吗?

老刘头可是最不喜欢刘邦的无赖的,刘邦在大臣面前都讽刺过他爹——你最喜欢我二哥,说我二哥能置办产业,你看现在我二哥的产业和我的产业,谁的更多呢?

我想,老刘头可能自己好(四声,爱好)玩,需要家里有个老老实实种地的,所以喜欢老二,哄着老二干活。

至于刘邦呢,更是个游手好闲,喜欢唱歌跳舞、弹琴吹箫的(你看他后来跟戚夫人兴趣爱好一致),比老刘头玩的还花,他能喜欢他吗?家里这几个子,刘老三花了,老刘头就没钱玩了。

第二个问题:酤酒卖饼。

这说明什么?说明秦末市井的商业还是比较发达的。

秦朝是一个法律已经很成体系的朝代,汉依秦律,刘邦“约法三章”只是刚进咸阳的临时、或者说战时的特殊形态,秦律才是汉制的常态。

最能证明秦律的规范的,就是睡虎地秦简。喜,一个秦朝的小吏,是那么地热爱他的工作岗位,热爱他的法律事业,也给我们留下了那个朝代的影子。

秦律对酒肆经营有严格规定,《秦简·田律》记载“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但城邑中允许私人酿酒售卖,酒肆多为平民经营,售卖廉价的粟酒或果酒。

“卖饼”则指向面食交易,秦末市井中已有“饼”的雏形(麦粉或粟粉制成的干粮),由流动摊贩或固定食肆出售,价格低廉,是底层市民的常见口粮。

刘太公“酤酒买饼”的日常,折射出秦末市井商业的基本形态。也就是说,刘太公是城里人,不是乡下人。

而且,刘太公能频繁购买酒饼,至少具备基本的货币支付能力,不同于完全依赖自给自足的赤贫农民。

第三个问题:斗鸡蹴鞠。

“斗鸡”在战国至秦汉是流行于市井的赌博性活动,《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博戏驰逐,斗鸡走狗,弋射渔猎,犯奸击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

“蹴鞠”起源于军事训练,但秦末已演变为平民娱乐,刘向《别录》称“蹴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皆因嬉戏而讲练之”,市井中常见以皮革裹毛的简易蹴鞠,规则简单,无需特殊场地。

这些娱乐活动的普及性表明:秦末市井存在相对自由的休闲文化,平民仍会在劳作间隙寻求娱乐,刘太公的爱好,符合城里人的生活轨迹。

第四个问题:刘太公是“普通人”还是“有钱人”?

《史记·高祖本纪》,刘邦家族“世为布衣”,刘太公在丰邑“有田宅”,属于“中民”阶层(中等自耕农)。

秦代户籍制度将平民分为“上农”“中农”“下农”,中农需自耕百亩土地,除缴纳田租(约产量的三分之一)和人头税外,尚可保留部分余粮换钱。

刘太公能频繁消费酒饼、参与斗鸡赌博,说明其家庭经济状况优于佃农或雇农,具备一定的财富积累。至于咋积累的,也说不好。刘家老大早亡,刘邦经常去寡嫂家去蹭饭吃,老大家要是赤贫,他也不可能去吃得到饭。老二,用刘邦的话说,善治产业。老三就是刘邦。还有个老四刘交,这是刘太公的继室生的,跟那仨儿子一个女儿不是一个妈的。但是这个刘交跟刘邦的兴趣爱好像,倒像是一个妈的。

刘交少时就爱读书,跑到鲁国荀子门徒浮丘伯门下学习《诗经》。

刘太公娶俩媳妇,生五个孩子,还能送孩子到外国留学,也不是一般贫苦家庭。

要知道,在古代能读书会认字的都属于相当有文化的。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刘邦不读书,他是不爱读,也读过的。刘邦和卢绾跟随马惟先生,在马公书院读书。

读书有用,读书有用,读书有用。

谁跟你说读书无用,你赶紧离他远些,那不是好人。谁跟你说“刘项原来不读书”,你也不要信。

对了,黑夫和京,也会写信回家,说明当年老秦人整体教育也比较高。

所以总结一下,刘太公在丰邑“与屠贩少年相从”,有可能是“市井父老”,小地头蛇,哈哈,不是纯粹的农耕百姓。他们既参与生产——老刘头给老刘太太往地里送饭,看到一条龙趴在**身上,说明他家种地,又深度融入市井社交网络,是连接乡村与城邑的中间阶层。

大概是城里有房,农村有地。

秦代普通农民需承担沉重的徭役(每年服役1个月,一生服兵役2年),《睡虎地秦简》记载“戍者月更”,大量劳动力被征发,导致“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饷,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

据历史学家推算,秦朝全国人口在 2500 万到 3000 万之间,以三千万人口为例,男性约有一千五百万,其中 16 岁至 60 岁可服役男性数量约占 70%,即一千万左右。

秦始皇修长城、建阿旁宫、骊山墓,征讨匈奴、南越,分别调动了大量人力,一个成年男人有 32% 的可能被征召去参加这些超级工程,而且一旦参与,极有可能客死他乡。

而刘太公在刘邦起义前未被征发徭役,且有闲暇参与市井娱乐,这与多数农民“晨兴夜寐,耕稼树艺”的生存状态形成对比,说明其生活自由度大大高于底层劳作者。

刘邦当着个亭长,也可能就给他爹开了这个绿灯。猜测啊猜测,我用的是“可能”。

至于普通百姓的真正生活是啥样,我没研究过,不能说,哈哈。

不懂就不要说。猜的也要说是猜的。不会就是不会。不知为不知。

要不明天咱说说五陵少年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