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我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温某某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与以往刑事案件庭审不同,本次庭审旁听席上坐着的除了被告人家属外,还有来自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和航电枢纽分公司、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局九支队等多家单位的员工代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温某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基建项目招标等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进行举证、质证,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其当庭深刻剖析了自身因理想信念动摇、贪欲膨胀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过程,为旁听人员敲响警钟。

本次庭审通过“零距离”“面对面”方式,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使旁听人员现场真切感受到触碰“红线”“底线”的严重后果,在场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工作中将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

下一步,泰和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为营造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泰和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