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还应当处二千元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还应当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

1.付风强,驾驶证号:3723251969****2438 ,于2025年5月4日,驾驶鲁MB3U99小型汽车,在北集至北横村北集至北横村2公里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系醉酒驾驶。

2.曹胜田,驾驶证号:3723211989****8074 ,于2025年5月23日,驾驶鲁MM880Q小型汽车,在沾化区滨海镇河贵村以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系醉酒驾驶。

3.刘新征,驾驶证号:3723011973****3618,于2025年6月1日,驾驶鲁MV5M76小型汽车,在黄河大道与渤海十一路以北200米路东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88mg/100ml,系醉酒驾驶。

4.刘亮亮,驾驶证号:3723011979****1019,于2025年6月1日,驾驶鲁MDV5327小型新能源汽车,在黄河十路渤海七路以南30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系醉酒驾驶。

5.甄延新,驾驶证号:3723011987****1413,于2025年5月17日,驾驶无牌小型汽车,在黄河十六路渤海一路北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84mg/100ml,系醉酒驾驶。

6.张超乾,驾驶证号:4107281997****351X,于2025年5月17日,驾驶豫GB89L9号小型汽车,在泰康路与胡台沟路交叉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系醉酒驾驶。

7.郝晓勇,驾驶证号:1305821983****4016,于2025年6月2日,驾驶冀EX133Y号小型汽车,在泰康路与胡台沟路交叉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83mg/100ml,系醉酒驾驶。

8.马振国,驾驶证号:3723241977****4417,于2025年6月4日,驾驶鲁M619G9号小型汽车,在马山子镇付山子桥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20mg/100ml,系醉酒驾驶。

9.刘建峰,驾驶证号:3723011975****1031,于2025年2月23日,驾驶鲁MD739U小型面包车,在新五路与高十路以东100米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3mg/100ml,系醉酒驾驶。

10.宋国伟,驾驶证号:3723011975****1010,于2025年5月2日,驾驶鲁MS830D小型汽车,在高新区新五路与高十路以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系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

1.张建军,驾驶证号:3723011981****0755,于2025年6月1日,驾驶鲁ME3392普通两轮摩托车,在黄河十路与渤海七路路口以南30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7mg/100ml,系饮酒驾驶。

2.吴乐乐,驾驶证号:3723011988****5497,于2025年4月5日,驾驶鲁MHC870小型汽车,在黄河十四路渤海一路以西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4mg/100ml,系饮酒驾驶。

3.张洪森,驾驶证号:3723011972****5452,于2025年3月8日,驾驶鲁M18F32的小型汽车,在黄河二路渤海一路以南10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饮酒驾驶。

4.李君明,驾驶证号:3701261978****2413,于2025年2月19日,驾驶鲁A1ND28小型汽车,在北海新区港城路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2mg/100ml,系饮酒驾驶。

5.王庆乐,驾驶证号:3715251986****1030,于2025年3月21日,驾驶鲁EQ626C小型汽车,在北海新区泰康路永红加油站路口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系饮酒驾驶。

6.高振元,驾驶证号:3723241979****4434,于2025年4月9日,驾驶鲁MA5Y87小型汽车,在北海新区高庄子农村道路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8mg/100ml,系饮酒驾驶。

7.董学华,驾驶证号:3723011974****5754,于2025年5月3日,驾驶鲁MV5558小型汽车,在高新区新五路高十路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饮酒驾驶。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系饮酒驾驶。

8.王建强,驾驶证号:3723011988****5711,于2025年5月13日,驾驶鲁MX5D25小型汽车,在新五路高十路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饮酒驾驶。

9.李宇航,驾驶证号:3716022005****1017,于2025年5月16日,驾驶鲁MK930V小型汽车,在新五路与高十一路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系饮酒驾驶。

10.仲云龙,驾驶证号:3723211981****761X,于2025年3月12日,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在惠民县桑王路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饮酒驾驶。

11.许恩伟,驾驶证号:3723211979****6719,于2025年3月13日,驾驶无牌三轮汽车,在惠民县麻店镇街北赵村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系饮酒驾驶。

12.胡建国,驾驶证号:3723211971****6736,于2025年3月14日,驾驶无牌三轮汽车,在惠民县麻店镇小李村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饮酒驾驶。

13.魏俊晨,驾驶证号:3729301996****2693,于2025年5月10日,驾驶鲁R672MN小型汽车,在沾化区工业园区转盘北20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饮酒驾驶。

14.裴建海,驾驶证号:3723251983****5214,于2025年5月11日,驾驶鲁MG519A小型汽车,在沾化区滨海镇产业园转盘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9mg/100ml,系饮酒驾驶。

15.杨志鹏,驾驶证号:3723231988****2410 ,于2025年5月14日,驾驶鲁MB8K99小型汽车,在沾化区工业园区转盘北20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9mg/100ml,系饮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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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州交警发布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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