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网友表示:“把案子(案情)发给我,是要我判案吗?我不会啊。”

6月17日,微博昵称为“老谢同学之你谢哥”发布微博,其自称“曾是李雪琴公司(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名为谢田飞,实名举报该公司财务问题。老谢质疑公司奔驰车等被卖给李雪琴父母,此外,还涉及1100万元资产分配。

随后,李雪琴工作室发布律师声明称,不存在任何财务税务问题,并表示“法院见”。
声明中称,2020年6月23日,李雪琴女士将北京十斤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十斤公司”或“公司”)部分股权无偿转让给谢田飞。2021年4月29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协议终止合作,谢田飞先生正式从北京十斤公司退出,不再担任公司股东。北京十斤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解散、清算及注销程序完全合法合规,均已按国家规定依法缴纳相应税款,也不存在谢田飞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微博中所质疑的账务问题。

今年2月,谢田飞曾回应蹭流量质疑,他在文章中提到:“她(李雪琴)能取得今天的成就,我认为我有主要贡献。而对于这些贡献,我理解对方可以不提,但不接受任何人对此进行抹除或篡改”
对于两人的争论,有网友表示:“把案子(案情)发给我,是要我判案吗?我不会啊。”
对此,有媒体评论表示,证据已交给法院,法庭也给出了答复,而老谢不认可结果,希望通过披露相关细节,让舆论为其造势。可是,网友们哪有这个权力,哪有这个能力越俎代庖,拿着不完全、未证实的证据来判案呢?
其次,股东利益分配,以百万为计数单位,一个差额就顶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工资,离衣食住行、柴米油盐太过遥远。我们这些普通人,又何德何能与其共情?从当前公布的信息来看,该事件性质更偏向于私人纠纷,并无多少社会价值。事件炒得沸沸扬扬,还打算后续公布已经提交的证据,持续炒热相关话题,这就多少有点占用社会资源了。须知,司法独立,不受干扰,比如舆论干扰,应是一常识。
据红星新闻,谢田飞曾是李雪琴的好友和室友。2019年,李雪琴曾在《智族》专栏发文:《我的室友老谢,一个每天担心死掉的35岁男人》,其中提到,“老谢是我的朋友,他带给了我和我的朋友们很多快乐”。

当前李雪琴某平台粉丝达1141.6万,第三方数据显示,其60秒以上广告视频报价1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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