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中组部基层党务工作规范,支部委员调离职务解除需分情形处理,具体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出则职务自动免除‌

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原党支部‌时,其在原支部担任的党内职务(含支部书记、委员等)即刻自然免除,无需单独办理免职手续‌。

《党支部工作手册》明确规定,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不再属于原党支部成员,所任党内职务自然终止‌。

‌程序要求‌:

自然免职后,原党支部需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备案(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说明职务免除原因及时间‌。

如:某机关支部委员调至外单位任职,组织关系转出当日,其委员职务自动失效,支部向上级党委提交《职务自然免除备案表》。

二、‌组织关系未转出时的辞任程序‌

若委员因借调、兼职等‌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支部‌但无法履职的,需主动请辞:

1. 书面请辞‌

委员本人向支部委员会提交《辞去委员职务申请书》,说明工作变动情况及辞任理由‌。

申请书需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如:“因工作调动至XX部门,无法继续履行委员职责,申请辞去组织委员职务。”

通用模版:辞去职务申请书

尊敬的××支部委员会
本人因工作调动至××部门(说明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委员职责,现申请辞去该职务(明确声明)。
任期内,感谢组织信任与指导(致谢),但因新岗位需常驻外地,无法参与支部会议及活动(具体理由)。为确保工作连贯性,本人将全力配合交接(承诺)。
恳请批准辞任申请(重申请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手签)
2025年6月12日

2. 审批流程‌

支部委员会审议‌:召开支委会讨论辞任申请,形成是否同意的决议‌。‌

上级党组织批准‌:将决议及申请书报上级党委审查批准,批复发文后生效‌。

‼️未经上级党委批准前,委员职务不解除,仍需履行基本职责‌。

三、‌职务免除后的后续工作‌

1. 启动补选程序‌

支部在职务空缺后‌1个月内‌召开支委会,制定补选方案,报上级党委批复‌。

按“三报三批”流程(请示→批复→选举→结果报告→任命批复)完成补选‌。

精简的流程是‌:“两报两批”(支委酝酿候选人→上级预审→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批)

2. 特殊情形处理‌

‌委员调回原单位‌:若调离后重新返回,需经党员大会补选或上级党组织指派,‌不得自动恢复职务‌‌。

书记/副书记免职‌:需同步免除委员职务;若保留委员职务,仅免去书记/副书记职‌。

(‼️担任支部书记或委员的党员,因工作需要调到另一单位,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他便成了新单位党组织的成员。

如不久又回原单位,因工作需要,重新出任支部委员时,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担任专职支部书记的,原则上应进行选举,必要时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常见误区

情形一:组织关系已转出

正确处理:自然免除,无需辞职申请‌

错误做法:要求补写辞职报告

情形二:组织关系未转出

正确处理:需书面请辞+上级批准‌

错误做法:长期不履职却不办理辞任

‼️实务中若遇政策衔接问题,

应以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书面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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