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将一直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李某传唤到庭,舒兰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精密部署,成功将李某围堵在家后院的山上。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后,法院依法对规避执行的李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
2023年10月朱某运送水稻回家过程中,与李某驾驶的农用车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因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朱某诉至舒兰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定李某赔偿朱某因事故造成的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1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履行。
2024年10月,朱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和线下查控发现李某均无可供执行财产,为推动案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李某家中,但均未找到李某,“他就在家里,我总能碰见他,怎么就找不到呢?”朱某着急的问执行法官。
执行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经多次踏查及向村委会和其他村民调查确认李某确实一直居住在村里,因其房屋后院临着大山,每次家人看见法院车辆和工作人员后就向李某“通风报信”,李某便从后门逃至后山。发现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提前安排两名执行干警蹲守在后山,执行法官则带领另外两名干警从前院进入李某家中,向其家人表明:“我们经调查,已经确认李某一直在家,我们来了这么多次他都不出现,他现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逃避执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法官,他真的不在家,你们咋不信呢!”李某家人依旧隐瞒。这时,蹲守在后山的干警控制住了从后门逃跑的李某并将其带回,见李某被抓到,李某的家人终于不再狡辩。
将李某拘传回法院后,李某仍以资金困难等理由推诿履行。考虑到双方是同村村民,事故发生前关系也不错,为了以更温和的形式化解矛盾,修复双方感情,执行法官从法理到情理,耐心向李某释法明理,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严重后果及人民法院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但李某无动于衷。见李某这样,朱某满腹委屈向法官倾诉:“事故发生后我在抢救室待了两天,可是李某一次都没来看过我,我出院后在村里碰面他也掉头就走,他这样哪像是他错了。”鉴于李某未履行赔偿义务且存在规避执行的行为,舒兰法院决定依法对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于当日移送舒兰市拘留所执行。
接下来,舒兰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涉民生”执行专项攻坚行动,在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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