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犬被毒死北京女子辞职追凶:狗命不等于人命,小区毒狗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畅颐园小区十余只宠物接连离奇死亡。经过调查是小区内一名男子投毒导致。李女士是其中一只被毒不幸离去的西高地犬Papi的主人,她联合其余十位受害者,要为陪伴自己13年的宠物犬Papi讨回公道。被告人因为投放危险物质罪被起诉到法院,截至目前案件已延审7次,尚未做出判决。

本人认为按照法律规定,本案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可以按照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

投放危险物质罪,俗称投毒罪,是重罪。起点十年,最高死刑,情节较轻三年到十年。

该罪与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并列,是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构成此罪的关键,明知有毒、有害物质,仍直接或间接排放,放任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结果的发生。

但是本案,显然没有达到如此严重程度。

第一,被告人没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故意。他只是想毒狗,没有想杀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故意。

第二,本案不会造成未成年人误食。不会有孩子、老人地上检碎肉吃,不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如果将毒苹果、毒香蕉等儿童易误食的水果、食品投入小区,会构成此罪。

第三,不会造成不特定人员安全。

一般投放危险物质行为包括

(一)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

(二)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

(三)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本案不符合以上情形。

第四,虽然狗被毒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狗属于财产,不能将狗命与人命相提并论。

虽然爱狗人士爱狗胜过爱自己,但是法律就是法律

所以,本案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可以按照毁坏财物罪追究法律责任。